厅法规处、环境科学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推进我省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作,我中心起草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报批稿),定于7月31日召开征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报批稿)》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7月31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厅1406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厅法规处、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同志。
四、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处室(单位)于7月20日上午12点前报送参会人员名单。联系人:吴德龙,联系电话:88367013。
省生态环境法规处
202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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