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工作暂行办法》要求,经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5年12月8日起,派出2个巡察组对福建省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党支部、福建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党支部开展巡察。其中,由第一巡察组对福建省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党支部开展巡察、第二巡察组对福建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党支部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党规党纪,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及厅党组工作安排,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聚焦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政治监督。
二、巡察对象及受理范围
本次巡察对象为福建省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党支部、福建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党支部及其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将受理反映巡察对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三、巡察时间
2025年12月8日至12月22日
四、联系方式
(一)第一巡察组
组 长:姜永红
副组长:陈 悠
(二)第二巡察组
组 长:曾咏发
副组长:周水燕
(三)联系方式
0591-88367135(受理时间8:00—11:30、14:30—17:30)
(四)联系信箱所在位置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省生态环境厅一楼大厅。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各项纪律要求。请大家对巡察组进行监督。
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第一巡察组 第二巡察组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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