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正做好我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筛选工作,保证优秀案例质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对福建省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
二、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存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方式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反映(邮寄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公示期结束后收到的文件不再受理)。所提意见应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徐军浩
电话(传真):0591-88367162
电子邮箱: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福建省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10个)
福州市:大樟溪(福州段)
厦门市:九溪
泉州市:山美水库
三明市:金溪(建宁段)、金溪(泰宁段)
莆田市:东圳水库
南平市:南浦溪
龙岩市:九龙江(龙岩段)、旧县河
宁德市:闽江(宁德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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