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厅党组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公示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6-07-28 09:24

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厅党组第一巡察组于2025年7月1日至7月15日对中心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工作,并于2025年8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扎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巡察反馈会后,中心党支部立即组织专题学习并进行研究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组,每月召开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会,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从严从实逐项推进问题整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细化措施,明确整改任务

中心党支部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对标对表,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三)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

中心党支部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将整改工作成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完善党建等相关制度、规范3项,从行动上纠偏,从制度上补短,积极转化巡察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和厅党组工作安排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制定《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支部委员会党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明确中心党支部理论学习要求,规范学习流程,制定中心党支部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深入推进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方面还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提高站位,明确职责,组建省、市两级综合环境应急队伍,切实提升环境应急实战能力。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培训指导和现场督导帮扶,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快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部分重要工作推动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督促指导园区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一园一策一图”工作质量。加强跨部门沟通交流与处置联动,总结处置经验,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整改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环保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规范意识。修订完善《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加强财务、采购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严把全流程审核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制定《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支部委员会党建工作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谈心谈话等党建相关专题,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制定中心支部党建品牌工作方案,以党建引领业务,业务融合党建,实现党建业务互促共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整改情况:认真对照厅党组通报的巡察共性问题,结合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应用,将整改中形成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定期督办巡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并持续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教育,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 系 人:潘敏

联系电话:0591-88367389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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