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0-01-02 08:42
  临近2020年元旦、春节,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坚决维护生态环保铁军的形象,努力营造 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党组,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党支部: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
  节日期间,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从自身做起,廉洁过节,坚决杜绝“节日病”。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相互宴请、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印制、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及其他礼品、微信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通过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贯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党性观念,加强自身修养和纪律、自律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头雁效应”。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有针对性紧盯节日期间隐蔽、突出、易发的“四风”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对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机关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对党支部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日常监管缺失,抓不实、管不严的;纪检委员监督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隐瞒不报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机关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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