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0年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郑彧及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向媒体记者通报了我省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和我省在全国率先公布每日水质排名、重点流域和小流域动态预警和资金补偿、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和环评文件编制资料监管以及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信访工作机制,并回答记者提问。福建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姜永红担任主持人。
福建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姜永红
姜永红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出席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
今天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央广网、福建日报、经济日报、福建省广电集团新闻中心、福建广播电台、中国环境报、海峡都市报、人民网、中国经济网、东南网、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等12家媒体,在此,感谢大家的光临。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郑彧以及厅办公室、科技与财务处、水生态环境处、海洋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生态环境监测处及省环境监察总队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同志。
根据年度新闻发布计划,今天我们主要有四项发布内容。
首先请厅生态环境监测处负责人、二级调研员吴文飞发布我省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和我省在全国率先公布每日水质排名的有关情况。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负责人、二级调研员吴文飞
吴文飞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各位下午好,下面我向大家简要通报下2020年全省质量状况:
一是在空气环境质量方面:九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6%,同比持平,达到97.9%的国家要求,比全国平均水平(85.0%)高13.6个百分点。其中,PM2.5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36微克/立方米)低38.9个百分点。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厦门、福州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位居前6名、前12名。全省空气质量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名,依次为南平、龙岩、厦门、宁德、三明、莆田、泉州、福州、漳州。
二是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7.2%,同比持平,比全国平均水平(83.8%)高13.4个百分点。其中,Ⅰ~Ⅱ类水质比例为66.4%,同比上升6.3个百分点;5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2.7%,达到国家要求,比全国平均水平(80.1%)高12.6个百分点;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3.2%,同比上升5.3个百分点。其中,Ⅰ~Ⅱ类优质水质比例为56.9%,同比上升7.7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
三是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全省近岸海域235个国控省控点位一、二类水质比例为77.4%,同比上升16.3个百分点。其中,35个国家考核点位一、二类水质比例为80.0%,同比上升8.6百分点,并优于72%的国家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福建贡献。
接下来,我再向各位简要介绍下我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自7月1日起,我省实时公布主要流域地表水水质状况和各设区市每日水质排名信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工作,我省2018年起即实时公开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状况,2019年又参照国家的做法,除每月公布主要流域水质状况和饮用水源水质情况外,每季度还对9个设区市水质状况进行排名。
为满足公众对环境质量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获得感”,自7月1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将实时公开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并率先在全国开展每日水质排名和信息公布工作。下面我分三个方面向各位媒体记者做个介绍。
一是关于水质信息发布途径:
1.移动端公众可以通过手机等移动端,在福建省政务服务APP统一平台“闽政通”、我厅微信公众号“福建生态环境”内的“水质信息”模块进行查阅。
2.网页端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上线了“福建省地表水水质实时信息公开系统”,公众进入该系统即可方便地查询全省地表水水质状况。
3.搜索引擎公众可通过百度网页端、移动端搜索与我省设区城市水质相关的关键字,即可在搜索结果中以城市名片的形式,展示该城市水质排名等主要信息。
二是水质信息发布形式:
1.城市水质。通过手机自动定位,优先展示查询人所在城市前日水质排名、水质状况,以及该城市各监测站点水质类别等关键信息(网页端无此功能)。
2.实时数据。以列表方式展示全省重要河段实时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点击后可查询该站点具体信息、水质状况及各指标的实时监测数据。公众亦可按照城市或流域进行筛选查询。
3.地图展示。以地图方式直观展示各水质自动监测站所处位置及水质类别(以不同颜色显示),点击后可看站点基本信息和图片,以及水质状况及pH值等5项指标的实时监测数据。
4.城市排名。采用列表方式展示全省各设区市和主要河流的前日水质排名情况,以及本年度总体水质排名情况。
三是水质信息公开内容:
1.水质实时数据主要包括相关监测断面的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5项主要水质指标,按照每4小时1次的频次,以滚动展示及具体水站展示的方式同步更新,确保每个断面均为最新的水质实时监测结果。
2.水质评价结果依据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对各水站水质和各设区市(主要流域)水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不同的颜色显示。
3.每日水质排名参照国家《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将相关断面pH值等5项指标的日均值以城市(流域)为单位进行统计,计算出各城市(流域)水质指数,依数值大小进行排名,并于次日公布。
下一步,我省将根据流域环境管理的需要,加大水站建设力度,扩大水质实时数据公开的覆盖面,进一步推动公众参与,强化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谢谢大家。
姜永红
下面我们请厅科技与财务处一级调研员、处长张玉梅,介绍重点流域和小流域动态预警和资金补偿有关情况。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一级调研员、处长张玉梅
张玉梅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现在我就省级流域资金奖惩预警有关情况向大家做个报告。
200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试点工作,试点范围从九龙江逐步扩大到闽江、敖江等流域。2015年,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采取省里支持一块、市县集中一块的方式筹集资金,并按照水环境质量(占70%权重)、森林生态(占20%权重)和用水总量控制(占10%权重)三类因素以及相应的补偿系数分配给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的市、县(区)。对于补偿系数的设置,上游高于下游,流域内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在同等条件下再提高20%。2015年以来,累计下达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72亿元,推动流域水质持续提升,2019年,主要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96.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1.6个百分点。
2016年起,我省将流域整治的触角伸向小流域,并设立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2017年-2021年每年安排3~5亿元,对水质类别有提升的小流域分三档予以奖补:劣V类提升到V类,奖励1000万元;V类提升到Ⅳ类,奖励1250万元;Ⅳ类提升到Ⅲ类,奖励1500万元;提升两档及以上的,按上述标准叠加奖励。2017年以来,累计安排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19.1亿元,极大改善小流域水质,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2019年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92.8%,同比提高8.2个百分点,提前一年完成小流域整治水质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发挥资金标杆作用,从2019年开始,我省改变过去资金“年初预安排、年末再清算”的做法,将重点流域和小流域水质提升与资金奖惩紧密挂钩,每两个月向各地通报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和小流域“以奖促治”资金奖惩预警情况。近日,我们在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开预警情况,进一步保障公众环境质量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倒逼政府聚焦水质问题,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提升流域水质。
根据今年1-6月水质监测结果,《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实施范围中的45个市、县,共有20个市、县水质下降,其中松溪县、连江县、永泰县、漳州市辖区、安溪县下降幅度超过20%,我们及时针对相关情况发布预警,提醒2021年获得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金将减少。2020年度已预拨付省级小流域“以奖促治”资金的31条小流域中,26条小流域水质达标,有5条未达到各自年初确定的水质提升目标,分别是福州市福清市的太城溪,漳州市漳浦县和龙海市的九龙江(南溪),泉州市南安市的石井江/大盈溪、泉港区坝头溪,三明市梅列区和三元区的焦溪;2019年已获得省级小流域“以奖促治”资金的小流域中,福州市福清市北溪(龙江)水质未达标,对于这些情况我们也及时发布预警,告知如果当前水质状况若不加以改善,预计到年末清算奖补资金时,相关小流域将被扣减资金。总体上我们就是用这种预警方式对各地水质问题进行提醒。
关于这方面情况我就介绍到这里,感谢记者朋友们的关心和支持,也请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姜永红
下面请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负责人、副处长甘来,介绍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和环评文件编制资料监管有关情况。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负责人、副处长甘来
甘来
大家下午好。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向大家介绍近期印发实施的《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众所周知,环评文件是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环评文件质量好,建设单位放心,环评审批部门省心;环评文件质量差,建设单位担心,环评审批部门操心。
为了管好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保证环评文件质量,2011年起,省生态环境厅就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人员实施常态化考核。8年来,全省共开展环评考核6百多次,考核环评文件近万份,通报批评226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责令限期整改250家,通报批评环评工程师159人次,监管力度始终居全国前列。
虽然我们的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省内依旧有部分技术单位编制效能低、环评文件质量差,环评服务市场无序竞争的情况依然存在。2018年12月,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了环评机构资质要求,对我们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了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社会公众、环评编制单位代表和行业协会意见建议,印发实施了我省的《监管办法》。
《监管办法》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谁来管,管什么和怎么管。全文共4章33条,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二章编制行为监管和第三章信用管理。
第二章编制行为监管明确了我省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的监管由省级日常监管、对环评文件定期抽查复核、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抽查等三个部分组成。省级日常监管、对环评文件定期抽查复核是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规范性的评价“打分”,这两项工作就像是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考试”;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抽查是考察编制单位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就像是“体检”。“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向社会公开,发现问题按规定该“处分”的“处分”,该在“治疗”的“治疗”,并且记入“档案”。
第三章信用管理结合全国环评信用平台失信记分信息和第二章规定的编制行为监管情况,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进行信用评定,将编制单位划分为守信、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3个等级,编制人员划分为不良和良好2个等级,对一般失信、严重失信的编制单位,以及信用不良的编制人员,提出了责令限期整改、限制承接项目和参与荣誉评选、暂停或取消专家资格等失信惩戒措施。
除了这两章重要内容外,还在总则和附则中明确了《监管办法》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环评文件编制监管工作中的职责、解释权限和施行时间等。
《监管办法》既是对生态环境部《办法》的衔接和深化,也是对我省以往做法的延续和创新,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监管范围更广,既要抓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监管,又重视规划环评文件质量提升,还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排污许可证申报材料等技术文件的质量监管可以参考执行。
二是监管手段更新,利用福建省生态云平台抽取环评文件进行抽查复核,提高复核工作效率;利用全国环评信用平台数据作为开展信用评定的重要依据,使信用评定工作更高效,结果更客观;利用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公开监管和信用评定成果,扩大了监管工作的影响力。
三是监管规程更细,在贯彻生态环境部《办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我省环评文件编制监管和信用管理的标准、流程、信息公开方式等,既便于执行又减少了自由裁量权。
四是惩戒力度更大,除对失信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实施惩戒外,还将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纳入失信惩戒对象;除了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等传统手段外,还依法依规采取限制承接项目、评选荣誉、担任专家等多种手段,让失信者感受到“切肤之痛”,倒逼技术单位和人员将环评文件质量作为安身立命之本。
接下来,我再向大家介绍下我省出台的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方案的相关工作情况。
一、事中事后监管改革的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2019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在此之后,我办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出台了《关于构建建设项目全链条环境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希望通过改革充分调动基层生态环境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在这次改革中,我们考虑到这项改革在全国并无现成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参考,为稳妥起见,确保改革能满足国家要求、回应基层需求、解决现实问题,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充分调研,面向基层广泛了解问题,收集意见建议,做到“问题清”。二是试点先行,积极指导有代表性的泉州、三明开展登记表备案事中事后监管试点,试点一年多泉州共开展约200次专项事中事后检查,撤销已备案登记表项目322个,占同期总3968个项目的8.1%,监管效果逐步显现,做到“步子实”。三是征求意见,先后两轮次征求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做到“聚共识”。
二、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五个章节:一是“把握工作方向”,着力丰富监管手段、明确监管重点,形成高效闭环的环境监管体系,让“监管强起来”。二是“厘清责任边界”,细分固化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网格员的巡查监督责任,三方职责边界清晰,确保责任各自负责,使“力量合起来”。三是“规范监管程序”,细化为“拟定年度方案”、“批后限时移交”、“纳入执法计划”、“开展现场检查”、“依法依规处理”、“规范档案管理”共六个环节,把“漏洞堵起来”。四是“落实监管要求”,综合考量建设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环境风险状况和社会关注度等因素,区分一般项目与重点项目,实施差别化监管,把“重点抓起来”。五是“强化监管保障”,从提高思想认识、推行智能监管、延伸监管应用等方面协同发力,使“监管落下来”。同时,将“监管分类”、“监管内容”和“网格员日常监管登记表”等3个附件,一并印发实施。
三、改革方案的创新考虑在起草过程中,我们立足于服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既充分衔接国家和生态环境部的上位文件,又注重调研,摸清摸准摸实基层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的现状及问题,努力解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谁来管,管什么和怎么管”问题。
(一)注重以“三联动”解决人少事多的问题一是环评与执法联动,即环评文件批复后,限期移交执法部门;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一并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现场检查问题,共同会商解决,旨在解决过去批、管脱节的问题。二是上级与下级联动,即理清省、市、县三级监管边界,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衔接环境监管网格化改革成果,延伸监管覆盖面,提高监管及时性;强化业务指导和专项检查、稽查,形成既各自负责又相互配合的局面。三是监管与自律联动,即鼓励企业自主发现问题、自主报告进展、自主整改提升,在此基础上,对违法行为给予一定过渡期,酌情减轻或从轻处罚,同时加强监管和指导,实现双向互动。
(二)注重以“三精准”破解监管一刀切问题一是行业精准,即综合考量建设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环境风险状况和社会关注度等因素,区分一般项目与重点项目,摒弃“大水漫灌”,实现“精准监管”。二是阶段精准,即根据建设项目建设时序,在事中和事后明确不同的监管重点,事中重在监管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落实情况、施工期环境监理和监测开展情况;事后重在监管竣工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申领实施情况,促进监管更及时、更有效。三是内容精准,即通过拉列清单的形式,形成事中事后监管内容一览表,还明确监管频次和要求,确保同一事项同一监管标准,准确对焦、发力精准。
(三)注重以“三智能”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一是智能+转办,即在已实现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系统、移动执法平台和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加强系统融合、自动推送,由“人跑腿”变为“数据跑腿”。二是智能+执法,即依托福建省“生态云”平台,进一步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和非现场执法能力;加快配备无人机、便携式监测仪、暗管探测仪等现代化装备,提升对隐蔽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重点生产环节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物联网监控与污染源在线监控相结合,扩大自动监控的覆盖面。三是智能+信用,即充分发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的作用,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环境违法处罚信息,并将建设单位、第三方技术咨询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环境信用失信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放大执法权威。
再次感谢各位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
姜永红
下面请省环境监察总队一级调研员段中年,介绍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信访工作机制的有关情况。
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一级调研员段中年
段中年
大家好,下面我为大家介绍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信访工作机制的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我厅对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改革进行了认真谋划、深入探索和生动实践。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付朝阳厅长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多次召开厅党组会专题研究,按照“一个部门、一支队伍、一套制度”管理模式,将原来分散于厅督察办、信访办、应急中心、监察总队等处室单位的信访投诉业务进行整合,率先在全国成立百姓身边生态环境问题处理中心,统一履行接待受理、转办督办、跟踪问效、数据分析、风险研判、信息公开等六项职责,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强化对全省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出台了《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推进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施意见》及其配套的《福建省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办理规则(试行)》,印发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全省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福建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和《指导帮扶企业开展信访投诉难题化解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信访投诉办理、保障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的合法权益、推动信访难题化解,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三是强化平台建设。围绕 “一网登记、一网转办、一网处理、一网回复、一网公开”的建设思路,开发我省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云平台,重点从业务办理和分析研判两方面功能进行完善,逐步推进与移动执法、督察督办、在线监控等业务系统关联对接,推进与地方政府12345平台和信访部门有关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及问题分流,优化信访工作渠道,实现精准受理、精准研判、精准办理等要求,努力为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插上信息翅膀、增添智慧动能、开创崭新局面。
四是强化重点攻坚。对信访投诉居高不下的地区以及群众长期反复投诉的问题开展重点攻坚,每月对属地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挂牌督办,对典型案例每月通过主流媒体进行公开曝光(截至6月底,已曝光27个典型案例),并将各地信访投诉办理数量、质量、时效等情况纳入年度地方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并以手机短信形式直接通报至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切实传导工作压力,督导各地做好信访难题化解工作。
我厅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改革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全省共接到12369投诉举报5826件,同比下降41.6%,每月投诉总量在全国排名分别为第9、6、10、12、17、17名,呈稳步下降趋势(7月份又下降至全国第19名)。
谢谢大家。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郑彧
郑彧
刚才几位处长为大家介绍了今年我省上半年环境质量情况和五个方面的环境政策情况,我这边再说几句。生态环境保护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打好这个攻坚战、持久战,除了要苦干,也要巧干,要干在点上,那么怎么巧干,就要靠制度创新来推进,来完善,来提高我们环境治理的能力和水平。那么,除了第一项“1-6月份环境质量状况”外,其他五项政策我给大家再梳理一下。
前面两项主要从保护水环境、水质上来说,大家都知道,水是生命之源,我们福建省更需要保护好自己的水源。这些年,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水资源的整治,除了治理,还要依靠长效的机制。
刚才介绍的省级流域资金奖惩预警机制以及水质实时数据公布,就是希望通过这两个机制,充分运用社会监督手段,来近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更好地保护水环境。
后面的三个机制,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工作、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目的就是着力保障老百姓的环境权益,更好落实人民至上的理念。
我们希望通过这三个机制,近一步让大家感受到清新福建的魅力,我们也欢迎各位记者朋友提出宝贵的意见,一起出谋划策、创新机制,一起帮助我们提升环境保护工作。
姜永红
下面请记者朋友们对自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记者提问
记者
我是福建省广播电视集团新闻中心的记者,我想提问下科财处,刚才提到的省级流域资金奖惩预警里有提到,有部分小流域水质不达标,那么有没有目前那些小流域着手对水质监改的反馈情况?
张玉梅
您好,关于您提的这个问题,其实预警也好,资金也好,这都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让百姓有获得感。所以我们在预警同时,相关业务处室也会调度,帮助他们找出问题,找到水质提升的方法,把水质提升上来。从目前来看,我们全省533条小流域,获得奖补的只有120条,我们用这种预警机制,其实是在提醒大家发现问题,找到问题,最终解决问题。谢谢您的提问。
记者提问
记者
我是福建广播全媒体的记者。我记得在7月初时,福州水质排名基本在第七位或第八位,今天我打开APP,看到福州排在第四位,这是否与我们动态治理有一定关系吗?
吴文飞
开展每日水质状况排名,通过社会监督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公布的水质排名是实时监测数据的统计结果,由于实时监测数据将随着水量、水质等因素的变化而出现波动,各地水质每日排名情况也会有相应的改变。有关水环境治理的成效,可通过各监测断面一段时间内水质变化趋势反映出来。谢谢。
姜永红
感谢各位的发言。记者朋友们还有其他问题吗?如果没有其他问题,或者会后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和我们联系。由于时间关系,本次发布会结束,谢谢大家。(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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