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常见问题解读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0-12-28 11:53

  为方便专业技术人员了解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相关政策,现就申报对象,申报人员应报送的论文等材料及要求等常见问题进行解读。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环境监测、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科研及环保新技术开发、环境工程设计、环境放射性监测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规定的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者,均可申报。

  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申报2020年度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职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员需注意的重要材料要求

  1.委托申报要求: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职改办或省直部门(含龙头企业)职改办出具的高级工程师委托评审函1份,并注明该申报人是否属于县属单位。

  2.论文(代表作)要求:任现职期间(即聘用中级职称后),能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撰写有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技术总结。省属单位和设区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有1篇独立撰写的论文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上发表,县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交1篇独立撰写但具有相当水平、未发表的论文或专业技术总结。申报2020年度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的论文发表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被否决的再次申报者,补充新的业绩和论文材料,可予申报。未补充新的业绩和论文材料不予以受理。

  3.学历、学位要求

  (1)2002年后在国内取得并可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可只提供证书号,无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认证证明。

  (2)能提供有效的学信网在线检验报告的可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在职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各前置学历的证明。非全日制学历要求完整填写之前的学历,并在简明表中注明自考、网络教育或函授等)。

  (4)不能在学信网查询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的联系方式或能够有效证明其学历真实性的其他材料。

  三、不再作为申报要求的事项

  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的通知》(闽人社发〔2016〕3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2.从2019年度起不需要提供继续教育有效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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