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来源: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时间:2023-04-17 08:54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始建于1978年,隶属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拟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四)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及相关学校网站上公开发布。同时,我院将组织工作组,视情采取多种方式在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等相关高校进行宣传推介。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要求

备注

1

水环境研究所专业技术人员

1

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水生生物学、海洋生物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水文与水资源、水文学与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等相关专业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

环境规划与政策研究所专业技术人员

1

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政策、环境经济、地理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环境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3

海洋与生态环境研究所专业技术人员

1

生态学、环境生态工程、资源环境科学、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以下材料以“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fjhb-hky@sthjt.fujian.gov.cn)。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需报考者本人签字并贴上正面免冠彩照)。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及学籍的网络查询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和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邮件发送后,请主动与我院联系(电话0591-87719334),以确认材料是否被成功接收。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1个工作日后登录邮箱查询回复的资格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及时关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的相关通知。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面试的,责任自负。

  4.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五、面试

  1.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通过综合考量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若面试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需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面试成绩及拟考核、体检人选名单将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fujian.gov.cn/)公布。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或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等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相关人才待遇。

  九、联系方式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7719334。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8367231。

  附件: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报名表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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