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2026年春季,全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如下:按照面积法评价,144个国控点位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92.4%,各类水质比例如下:一类占63.2%,二类占29.2%,三类占4.0%,四类占2.2%,劣四类占1.4%;238个国省控点位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为88.1%。

2026年春季全省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状况(面积法)
二、全省海湾(湾区、岸段)海水水质
2026年春季,全省35个海湾(湾区、岸段)各类水质状况比例如下:优的占14.3%,良好的占57.1%,一般的占14.3%,差的占11.4%,极差的占2.9%。
三、沿海设区市海水水质评价
2026年春季,基于238个近岸海域国省控点位一、二类面积比例,沿海设区市优良(一、二类)水质相对较好的是漳州、厦门、泉州。
四、沿海县级行政区海水水质评价
2026年春季,全省沿海31个县级行政区,海水水质相对较好的分别是:东山县、诏安县、漳浦县、翔安区、泉港区、云霄县、城厢区、同安区、思明区、湖里区;相对较差的分别是:马尾区、洛江区、福安市、荔城区、罗源县、涵江区、蕉城区、集美区、海沧区、福清市。
备注:
1.全省从北往南共划分35个海湾(湾区、岸段)管控单元。
2.平潭综合实验区所辖近岸海域面积相对较小,暂纳入县级行政区海水水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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