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现发布1999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在明
二000年六月三日
目录
1、水环境
2、大气环境
3、声环境、辐射环境、固体废物
4、生态环境
5、气候变化、自然灾害、人体健康
专栏
1、一控双达标
2、市长(专员)环保目标责任制
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4、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5、环境污染事故
6、‘99环保行动
7、环境科技成果、认定、标准
8、环保投入
9、环境宣传与教育
10、建设项目环保管理
11、环境行政执法
综述
199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我省环保工作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围绕经济抓环保,抓好环保促经济”的指导思想,以 “一控双达标”为重点,以区域性、流域性和行业性污染综合整治为突破口,认真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全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控制,局部地区和流域的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但是,全省环境状况还不容乐观。水污染仍为主要的环境问题,主要江、河、湖、库和近岸海域均不同程度受到污染,一些城市的饮用水源和地下水也不同程度受到污染;局部地区大气污染依然明显,酸雨污染普遍存在,机动车排气成为城市主要的大气污染源;环境噪声扰民日益突出;环境放射性污染和电磁辐射污染未得到有效防治;自然生态环境仍很脆弱。
水环境
1999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略有增加,江河水域的污染呈减轻趋势,水质较上年有所改善,但水体有机污染普遍存在,石油类污染突出。各城市的过境河段仍为主要污染河段,城市内河、湖泊、部分地下水源污染相当严重,大部分近岸海域受营养盐污染。
全省废水排放量为10.20亿吨,比增7.4%,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1.94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生活污水占废水排放总量的47.0%,比增2.3个百分点,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53.2%,比增5.2个百分点(见表1)。
表1 1999年与1998年废水及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对比
年份 |
废水总量(亿吨/年) |
化学需氧量(cod)(万吨/年) |
||||||||
总量 |
工业废水 |
生活污水 |
总量 |
工业cod |
生活cod |
|||||
排放量 |
占总量比例(%) |
排放量 |
占总量比例(%) |
排放量 |
占总量比例(%) |
排放量 |
占总量比例(%) |
|||
1998年 |
9.50 |
5.25 |
55.3 |
4.25 |
44.7 |
31.97 |
16.63 |
52.0 |
15.34 |
48.0 |
1999年 |
10.20 |
5.40 |
53.0 |
4.80 |
47.0 |
31.94 |
14.95 |
46.8 |
16.99 |
53.2 |
变化值 |
+0.70 |
+0.15 |
-2.3 |
+0.55 |
+2.3 |
-0.03 |
-1.68 |
-5.2 |
+1.65 |
+5.2 |
变化率(%) |
+7.4 |
+2.8 |
/ |
+12.9 |
/ |
-0.1 |
-10.1 |
/ |
+10.7 |
/ |
状况
1999年,对全省12条主要水系的102个断面进行常规监测,结果表明,76.4%的监测断面达到和优于国家地面水三类水质标准,较上年提高了8.4个百分点,水质总体有所改善。其中,漳江、霍童溪的水质较好,闽江、鳌江的水质有明显改善,但九龙江、木兰溪、龙江、东溪的水质污染依然严重(见图1)。各水系仍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超标指标为溶解氧、非离子氨、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氮、生化需氧量、石油类等,其中石油类污染突出。
闽江
1999年,闽江水系水质有较大的改善,达到和优于国家地面水三类水质标准的监测断面占85.1%,其中,省控断面为89.5%,较上年提高10.7个百分点。富屯溪和建溪水质良好,分别有94.4%和100%的监测断面达到和优于三类水质标准;沙溪仍为闽江污染最为严重的河段,有27.8%的监测断面劣于三类水质标准,主要超标指标为石油类。
九龙江
1999年,九龙江水质污染有所加重,达到和优于国家地面水三类水质标准的监测断面占57.6%,较上年下降6.0个百分点。北溪龙岩段仍为严重污染的河段, 53.3%的监测断面劣于三类水质标准,有机污染尤为突出;北溪漳州段因溶解氧超标,22.2%的监测断面劣于三类水质标准;九龙江河口段水质污染呈加重趋势,66.7%的监测断面劣于三类水质标准;西溪水质良好,77.8%的监测断面达到和优于三类水质标准。
木兰溪、晋江、鳌江
木兰溪水质仍较差, 57.1%的监测断面劣于国家地面水三类水质标准,是我省污染较为严重的水系之一,以有机污染为主。
晋江水质好转,全河段石油类污染得到控制,80%的监测断面达到和优于三类水质标准。
鳌江经综合整治水质明显改善,所有省控断面均达到和优于二类水质标准。
其它诸河
闽东诸河中,霍童溪水质良好,所有省控监测断面均达到和优于国家地面水二类水质标准;秋芦溪水质有所好转,达到和优于三类水质标准的监测断面占77.8%;交溪因石油类超标,水质较上年有所下降;龙江水质污染十分严重,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石油类等多项污染指标超标。
闽南诸河中,漳江水质良好,100%的监测断面达到和优于国家地面水三类水质标准;汀江水质较上年有所改善,达到和优于三类水质标准的监测断面占83.3%;东溪水质较上年有所下降,非离子氨为劣五类标准。
内河、水库、湖泊
福州、泉州的内河污染仍较严重,以五类和劣五类水质为主,主要超标指标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非离子氨和石油类。福州市区部分内河经引水冲污后,水质有所改善,但污染隐患仍然存在。
全省水库水质基本良好,但大部分水库的总磷超标;福州西湖、厦门员当湖仍有个别指标劣于五类标准,水体呈富营养化。
地下水
1999年,对福州和莆田两城市的地下水进行监测,结果表明,莆田市的城市地下水的水质较好,达到国家地下水三类水质标准;而福州市的城市地下水中,氨氮指标劣于五类水质标准。
城市饮用水源
城市饮用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16个省控城市39处饮用水源地中,有22处饮用水源的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地面水二类水质标准,有13处饮用水源的总大肠菌群指标超标,漳州市的漳糖水源、福清市的虎溪(新)水源、石狮市的石饮水源及晋江市的水源水质较差。
近岸海域
我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较差,达到国家海水二类水质标准的仅占23.1%,较上年下降7.9个百分点(见图2)。主要污染指标是无机氮、无机磷、铅和铜。湄洲湾、东山湾、三都澳水质较好,为二类水质,沙埕港、厦门湾为四类水质,泉州湾及厦门西港污染严重,为劣五类水质。
图2 福建省近岸海域水质评价
措施与行动
1999年,全省工业废水处理率为86.8%,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67.1%,分别较上年提高6.3和11.3个百分点。
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完成20项年度污染治理任务,实施了《闽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开展了地级市与地级市之间、县与县(包括县级市)之间的交接断面水质监测。闽江85.1%的监测断面达到和优于三类水质标准,实现了80%的断面达标的年度目标。
9月份,省政府批准实施了《九龙江流域水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整治方案》。流域内的三市加强协作,加快污染整治和水土流失治理,完成17家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12项环境基础设施工程和3项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鳌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了852家石板材加工厂的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流域水质明显改善。
晋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了127家工业污染源治理任务,治理水土流失4967公顷,并进行了封山护林、植树种竹和生活污染源治理。
木兰溪水环境整治完成了14家工业污染源治理,并开始治理生活污染源。
1999年,完成了全省近岸海域环境污染综合调查,《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已经省政府批准并实施。
大气环境
1999年,全省大气污染以煤烟型污染为主,总悬浮颗粒物普遍超标, 酸雨污染普遍存在,随着机动车辆的逐年增多,主要城市的氮氧化物浓度略有上升。
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9.03万吨,比增15.3%,烟尘排放量为9.63万吨,比减2.8%,工业粉尘排放量为37.74万吨,比减17.8%(见表2)。
表2 1999年与1998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比
单位:万吨/年
年份 |
二氧化硫 |
烟尘 |
工业粉尘 |
1998 |
16.50 |
9.91 |
45.92 |
1999 |
19.03 |
9.63 |
37.74 |
变化值 |
+2.53 |
-0.28 |
-8.18 |
变化率(%) |
+15.3 |
-2.8 |
-17.8 |
状况
酸雨
全省以硫酸型为主的酸雨污染普遍存在,闽东南沿海各城市为酸雨污染的中心区域。1999年,纳入省级监测网的14个城市中(福州、厦门、莆田、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福清、永安、晋江、邵武、漳平,下同),除晋江外的13个城市的降水ph年均值为5.28,其中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宁德、南平、邵武等7个城市的降水ph年均值低于5.6。厦门市酸雨污染较为严重,酸雨频率达70.7%。全省降水ph最低值为3.88,出现在福州(见图3)。
图3 1990-1999年全省酸雨频率>50%的城市比例
城市空气质量
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较好,污染程度有所下降,处于轻污染水平,但个别城市的尘类污染较为严重(见图4)。随着城市机动车辆逐年增多,机动车排气中的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也成为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
1999年,纳入省级监测网的14个城市中,总悬浮颗粒物的年日均值平均为0.155毫克/标立方米,较上年下降5.5%,三明、龙岩、永安和晋江的年日均值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降尘的年月均值平均为7.30吨/平方公里·月,较上年上升3.1%,三明、龙岩、永安和晋江的年月均值超过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二氧化硫的年日均值平均为0.019毫克/标立方米,较上年下降5.0%,各城市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氮氧化物的年日均值平均为0.025毫克/标立方米,各城市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但较上年上升8.7%。
图4 全省9个主要城市与全国部分重点城市
空气污染综合指数的比较
措施与行动
1999年,全省工业废气处理率84.7%,较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工业燃料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94.3%,较上年提高5.5个百分点;生产工艺废气净化处理率75.8%,较上年降低2.2个百分点;工业烟尘去除率94.1%,较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工业粉尘去除率75.8%,较上年提高9.2个百分点。23个城市的烟尘控制区面积达422.7平方公里。
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省委、省政府将全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作为199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批准实施了工作方案和两项地方环境标准。从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车用含铅汽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全面展开,各地先后开展了机动车排气污染的年检、路检,以及对超标机动车进行治理和安装净化装置工作。新生产机动车管理工作取得进展。通过继续推广使用无苯胶,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的检查、监督,进一步巩固制鞋业“三苯”废气整治成果。结合技术改造和关停等措施,水泥业粉尘污染整治完成了90家108条生产线的整治任务。晋江、南安建陶业烟尘污染治理完成淘汰倒焰窑446座,新、扩、改建辊道窑21条,深化技改多孔窑17条,拆除烟囱873根。
声环境、辐射环境、固体废物
我省9个主要城市(指地、市所在城市,下同)的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逐年缓慢下降,但仍处于中度污染水平;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固体废物产生量日渐增加,“白色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危险废物存在严重污染隐患。
状况
区域环境噪声
1999年,9个主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5.1一60.0分贝,均值为56.7 分贝,均处于中度污染水平。
道路交通噪声
1999年,9个主要城市的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7.9--73.2分贝,均值为70.5分贝。其中三明、泉州、漳州、南平、宁德等5个城市的道路交通噪声超标,处于中度污染水平(见图5)。
图5 9个主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状况
辐射环境
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9个主要城市由于城区规模的扩大,建筑群的增多,绿化空地的减少,城市室外环境r辐射水平略有增高。随着广播电视、移动及寻呼通讯的发展和工业、科学、医疗高频设备的逐步应用,城市综合电磁场强水平日趋升高。全省110kv以上的高压输配电线路广泛分布,线路跨越的露天场所,尤其是建筑物天台,工频电场强度偏高,存在超标现象。
固体废物
1999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589.54万吨,其中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为10.15 万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17.61万吨,较上年明显下降;城市垃圾产生量为230.44 万吨,比增5.2%。
措施与行动
1999年,通过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噪声达标区,提高环保110联动工作水平等噪声防治措施,全省噪声达标区面积达180.0平方公里。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快,整体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新增城市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1050吨,在建城市垃圾场5座,设计日处理能力1910吨;开始建设福建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设计年处理能力2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082.18万吨;综合利用率为68.1%,比增18.1个百分点。1999年,省环保局等九个部门联合开展防治“白色污染”的宣传活动。
生态环境
1999年,我省森林覆盖率位居全国第一,耕地急剧锐减的趋势得到控制,水土流失治理进一步加强,但农村乡镇企业污染仍较严重。
状况
土地
1999年,全省耕地138.42万公顷,人均0.042公顷。全年耕地减少1.04万公顷,增加0.43万公顷,净减0.61万公顷,减幅为0.4%。全省建设用地占用耕地0.50万公顷,耕地增加与占用相抵相差0.07万公顷,耕地占补平衡的缺口正逐年减少。通过核查,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14973片,保护面积121.38万公顷,保护率为84.6%。
水土流失
1999年,个别地方的不合理开发、开采,使水土流失面积呈现递增趋势,全省水土流失面积7.05万公顷。其中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6.56万公顷;自然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0.49万公顷。治理面积9.92万公顷。
森林
1999年,全省森林面积为735.3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0.52%,位居全国第一。活立木总蓄积量41763.62万立方米。
全年发生森林火灾318起,受害面积3099.4公顷,受害率0.4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万元;全省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14.17万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335万元。
自然保护
至1999年,全省共有特殊区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126个,总面积50.5万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75个,面积约32.7万公顷;森林公园16处,面积约2.8万公顷;风景名胜区35个,面积约15万公顷。另有自然保护小区4035个,面积约43万公顷。全省特殊区域和自然保护小区面积共计93.5万公顷,约占全省陆地国土面积的7.6%。
渔业、农村环境
1999年,全省海域渔业资源状况仍不容乐观。沿海底层和近底层鱼类资源严重衰退,资源种类呈高营养层次向低营养层次、长寿命向短寿命、大中型向中小型种类变化;种群结构趋于简单化、小型化、低龄化;体重生长拐点提前,种群死亡系数和捕捞死亡系数加大。
全省年化肥施用量(折纯)124.33万吨,比增5.3%;农业地膜使用量0.88万吨,比增11.1%;农药施用量5.64万吨,比增12.1%。
措施与行动
1999年,我省修订并颁布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新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并完成了基本农田核查;编制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出台了耕地开垦费征收和使用规定,提高了耕地开发、土地整理的补助标准。
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在抓好小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同时,认真抓好省级以上大中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
1999年,全省造林更新面积7.37万公顷;幼林抚育面积20.27万公顷;封山育林面积12.24万公顷;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造林面积1.76万公顷,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县级达标率100%。全年共查处野生动物保护违法案件80多起。
1999年,武夷山自然保护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名录。至年底,各地批准建设的生态示范区国家级试点4个、省级试点5个,有69个乡镇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试点,对影响农村环境质量的13项主要指标进行考核。
加强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建立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区。1999年,全省推广配方施肥86.67万公顷,新增户用沼气池10276户,推广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2078处,推广太阳能热水器10915平方米。
气候变化、自然灾害、人体健康
1999年,全省气候属偏好年景,但频繁出现各种自然灾害。环境优劣依然是影响居民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
状况
气候变化
1999年,全省气温偏高,降水分布不均,闽西偏旱,中南部沿海和闽北部分地区偏涝,出现较严重的秋冬旱。全省部分地区的洪涝灾害较重,主要灾害为5月24日-27日的暴雨,闽北大部分县市受灾严重,直接经济损失2.3亿元。全年有7次台风在我省登陆,其中9914号强台风造成75.1亿元损失。
地质灾害与地震
1999年,全省共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1500起以上,造成人员死亡9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约1.5亿元。
全省共发生3.0级以上地震18次,其中最强震级为8月5日发生在惠安以东海域的4.8级地震,未造成地震灾害。
人体健康
1999年全省城市监测点人口死亡率为475.11/10万人,农村监测点人口死亡率为562.76/10 万人。城市居民的首位死因是恶性肿瘤,死亡率为126.74/10 万人;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为42.29/10 万人,居死因第四位。农村居民的首位死因也是恶性肿瘤,死亡率为110.72/10万人;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为93.09/10 万人,居死因第二位。在城市恶性肿瘤死亡中,肝癌居首位,其余依次为胃癌和肺癌;在农村恶性肿瘤死亡中,肝癌居首位,其余依次为胃癌和食管癌。
措施与行动
1999年,通过推进“福建省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报系统”、“闽南地区综合防震减灾示范工程”等防灾减灾防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了预防和减少灾害的工作协调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法规体系和保障体系,有效地减少了灾害造成的损失。
专 栏
一控双达标
1999年,省政府成立了“一控双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批转了省环保局《关于福建省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方案》。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下,环保部门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年底,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见表3);列入考核的4695家工业污染企业有80.8%实现达标排放;列入考核的6个城市中,福州、厦门和武夷山市的环境空气和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达标,漳州、莆田市的环境空气按功能分区基本达标;厦门市于1999年9月通过省政府验收和国家环保总局的核查,成为全国第二个实现“双达标”的城市。
表3 1999年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烟尘 |
二氧化硫 |
工业粉尘 |
化学需氧量 |
石油类 |
氰化物 |
砷 |
汞 |
铅 |
镉 |
六价铬 |
工业固体废物 |
万吨 |
万吨 |
万吨 |
万吨 |
吨 |
吨 |
吨 |
吨 |
吨 |
吨 |
吨 |
万吨 |
9.63 |
19.03 |
37.74 |
31.95 |
954.45 |
20.92 |
0.80 |
0.08 |
8.29 |
0.33 |
2.54 |
17.61 |
注:以上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县及县以上企业和乡镇企业污染源排放量,其中烟尘、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包括生活污染源排放量。
市长(专员)环保目标责任制
省政府对1998-1999年度市长(专员)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进行了考核,名次及得分如下:
福建省1998-1999年度市长(专员)
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考核结果
地(市) 计 项目 划 分 |
厦门 |
福州 |
漳州 |
三明 |
泉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莆田 |
|
名 次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998年年度计划 |
100 |
96.85 |
95.55 |
98.75 |
94.10 |
97.70 |
93.50 |
95.45 |
91.70 |
86.85 |
1998年城考附加 |
20 |
6.89 |
9.60 |
7.89 |
7.84 |
6.80 |
7.61 |
6.62 |
8.14 |
5.51 |
1998年总分 |
120 |
103.74 |
105.15 |
106.64 |
101.94 |
104.50 |
101.11 |
102.07 |
99.84 |
92.36 |
1999年年度计划 |
100 |
92.90 |
92.40 |
91.80 |
92.60 |
91.10 |
92.00 |
89.00 |
84.30 |
85.60 |
1999年城考附加 |
20 |
16.57 |
12.62 |
10.88 |
11.50 |
10.73 |
10.71 |
8.52 |
11.59 |
12.44 |
1999年总分 |
120 |
109.47 |
105.02 |
102.68 |
104.10 |
101.83 |
102.71 |
97.52 |
95.89 |
98.04 |
1998-1999合计总分 |
300 |
267.95 |
262.68 |
260.66 |
258.09 |
257.25 |
255.18 |
248.35 |
243.68 |
239.42 |
注:根据1998?999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
1、1998?999年合计总分=1998年总分+1999年总分×1.5。
2、1998?999年合计总分达到250分的地(市)给予表彰,低于220分的给予批评。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省政府对23个城市1999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定量考核,名次及得分如下:
1999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
满分:104分
地级市 |
县级市 |
|||||||
城市 |
名次 |
总得分 |
城市 |
名次 |
总得分 |
城市 |
名次 |
总得分 |
厦门 |
1 |
97.1 |
长乐 |
1 |
87.5 |
福安 |
8 |
74.5 |
福州 |
2 |
91.7 |
邵武 |
2 |
84.1 |
建瓯 |
10 |
73.9 |
漳州 |
3 |
82.6 |
永安 |
3 |
84.0 |
漳平 |
11 |
72.9 |
龙岩 |
4 |
82.5 |
建阳 |
4 |
80.0 |
龙海 |
12 |
72.8 |
三明 |
5 |
82.3 |
福清 |
5 |
77.8 |
南安 |
13 |
70.8 |
泉州 |
6 |
81.8 |
武夷山 |
6 |
77.5 |
福鼎 |
14 |
67.1 |
南平 |
6 |
81.8 |
石狮 |
7 |
75.3 |
宁德 |
15 |
62.7 |
莆田 |
8 |
79.8 |
晋江 |
8 |
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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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至1999年年底,全省设市城市23个,城市人口654.90万人,城市面积5335.98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420.80平方公里,比增6.7%。
全省城市园林绿化面积17109公顷,比增6.3%;城市公共绿地面积2850公顷,比增10.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02平方米,比增8.0%;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3839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2.9%,较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
全省已建成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年处理量19784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21。6%,较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在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有6座。
全省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68.2%,较上年提高13.6个百分点。其中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量230.44万吨,年无害化处理量162.18万吨;城市粪便年清运量33.52万吨,年无害化处理量17.76万吨。
全省城市人均日生活用水量260.52升,用水普及率98.0%。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城市煤气年供气总量3683万立方米,液化气年供气总量26.92万吨,城市用气普及率达87.3%,较上年提高4.0个百分点。
环境污染事故
1999年,全省发生污染事故28起,直接经济损失41.5万元。其中较大事故8起,损失27.0万元;一般事故20起,损失14.5万元。水污染18起,损失27.9万元,有8.22万平方米鱼塘遭受污染;大气污染 10起,损失 13.6万元。
'99环保行动
为宣传四大重点污染治理工程取得的成效,表扬积极治理污染的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查处限期内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1999年3月19日,在省政府直接领导下,省环保局成功组织实施了四大重点污染治理工程“'99环保行动”。省和九地(市)都成立了政府领导为组长的“'99环保行动”领导小组,拟定了实施方案,设立了指挥中心和分中心。行动中,九地(市)共派出了23个执法小组,省直有关部门派员组成的督查组及新闻单位参与了行动。这次行动共表扬了34家按期完成治理任务、治理成效显著的单位;对34家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作出处理决定,其中关闭3家,停业治理24家,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7家。这次行动在全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环境科技成果、认定、标准
1999年,福建龙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的《智能电除尘器控制系统》获国家环保总局科技进步二等奖;厦门市环境信息中心完成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信息管理系统》获国家环保总局科技进步三等奖;省环保局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同完成的《福建省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1999年,共有4家企业通过了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项产品获得国家环境标志;4项产品获得国家环保产品认定;1家单位获得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设计资质;8家企业获得国家环保设施运营资质。
1999年,发布实施《闽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燃油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摩托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及《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等5项地方环境标准。
环保投入
1999年,全省环境保护投入50.79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3628.04亿元的1.4%,较上年增加0.15个百分点(见图6)。其中,污染源治理投入14.97亿元,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31.03亿元,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入0.81亿元,工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费用3.98亿元。
图6 1999年各地(市)环保投入
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
环境宣传与教育
1999年,开展了“’99环保行动”、清理“白色污染”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等重大宣传活动。以“拯救地球就是拯救未来”为主题,组织了一系列“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中华环保世纪行”、“保护母亲河”活动。组织环保电影《零点行动》首映式,拍摄环保专题片《绿色家园》。《福建环境报》和《福建环境》杂志发挥了环境宣传主阵地作用。以创建“绿色学校”为龙头,开展环境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建设项目环保管理
1999年,开展了全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执法检查,共检查建设项目356个,查处8家违法企业;全省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6158个,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78个,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4518个,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1562个;验收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项目1788个。组织开展了全省优秀《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评选工作。
环境行政执法
1999年,全省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79起,罚款687.83万元。环保110投诉达21277件,投诉处理率为98.55%,其中噪声污染投诉尤为突出,计13293件,占投诉总数的64.48%。全省90.3%的环保执法人员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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