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04-06-04 21:30

2003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现发布2003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 局长

二○○四年六月五日


一、综 述

200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地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环保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过全省上下的努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稳步推进,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良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初步控制,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公众环保意识普遍提高,环保基础能力进一步增强。但全省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生态破坏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部分城市及局部流域环境质量较上年有所下降。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环境资源面临着更大压力,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二、水环境

状况

全省12条主要水系水质状况总体良好,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城市内河污染仍较严重。部分湖库呈富营养化趋势。大部分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未能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

十二条主要水系

全省12条主要水系共设置121个省控水质监测断面,其中市界、县界交界断面46个。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水质状况总体良好。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7.5%,较上年下降3.1个百分点;水域功能达标率为86.8%,较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

 

 

图1 全省12条主要水系各类水质比例

闽江

ⅰ-ⅲ类水质占85.5%,较上年下降8.0个百分点;水域功能达标率为84.3%,较上年下降10.1个百分点。干流南平段和沙溪的水域功能达标率分别为71.4%和77.0%,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九龙江

ⅰ-ⅲ类水质占88.9%,较上年下降4.9个百分点;水域功能达标率为85.2%,较上年下降6.1个百分点。河口段和北溪龙岩段的水域功能达标率分别为66.7%和77.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其他水系

霍童溪和漳江水质最好,ⅰ-ⅲ类水质所占比例均为100%;晋江、交溪、敖江和东溪ⅰ-ⅲ类水质所占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木兰溪、萩芦溪和汀江ⅰ-ⅲ类水质所占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龙江水质最差,ⅰ-ⅲ类水质所占比例仅为38.9%。

表1 全省12条主要水系水质状况

水系名称

ⅰ-ⅲ类水质比例(%)

功能达标率(%)

漳 江

100

100

霍童溪

100

100

晋 江

97.4

97.4

交 溪

97.2

97.2

敖 江

93.3

93.3

东 溪

91.7

91.7

九龙江

88.9

85.2

汀 江

85.7

90.5

闽 江

85.5

84.3

萩芦溪

83.3

77.8

木兰溪

80.0

96.7

龙 江

38.9

22.2

总 计

87.5

86.8

城市内河

城市内河水质污染比较普遍,水域功能达标率仅为38.7%,较上年下降9.2个百分点。除泉州市外,其余城市内河水质均达不到环境功能要求。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9个设区市22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5.5%,较上年提高8.7个百分点。14个县级市18处饮用水水源地中,南安、石狮市的水源地水质较差,晋江、龙海、永安市的水源地水质也出现超标,其余9个县级市11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主要湖泊水库

经整治,福州西湖水质明显改善,总磷、总氮浓度值较上年继续有所下降,基本达到ⅴ类环境功能区标准。厦门筼筜湖水质较上年有所改善,但仍劣于四类海水水质标准。

主要水库中,东圳、棉花滩、古田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乌潭、山美水库水质较差,为劣ⅴ类,呈富营养化趋势。

近岸海域海水

按《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评价,全省一、二类海水水质占39.6%,三类海水占24.5%,四类和劣四类占35.9%。一、二类海水水质所占比例较上年下降了7.7个百分点。

 

 

图2  全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比例

全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40.3%。各港湾中,湄洲湾、诏安湾水质较好,一、二类海水水质所占比例高于80%,厦门海域、闽江口、泉州湾、福清湾水质相对较差,一、二类海水水质所占比例低于20%。

措施与行动

继续推进“五江两溪”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了全省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划定工作。制定了《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组织开展了重点流域水葫芦专项综合整治。

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截止2003年底,全省已核发排放许可证(含临时排放许可证)的企业4183个,其中已核发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企业3564个。

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继续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全省已有96个组织通过认证。

完成了全省城市和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共划定保护区116个。开展全省水源保护区污染调查和环保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饮用水源安全。

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39.68%。

开展防范“非典”期间环保专项监察行动,加强对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现场环保执法检查和污染物排放监测,加大对医疗废水处理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贮运和处理处置。环保系统共出动1072人次,对178家医院进行了检查。

三、大气环境

状况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绝大部分达到或优于二级空气质量标准。酸雨污染仍普遍存在。

城市空气质量

全省23个城市共布设73个空气质量常规测点;福州、厦门、泉州和漳州市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现空气质量日报。

 


3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

全省23个城市除三明市为劣三级,龙岩、南平、漳州市为三级外,其余19个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达标城市比例占82.6%,较上年下降4.4个百分点。与上年相比,晋江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三明、南平、漳州市空气质量下降。

全省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的人口占统计城市的人口总数的比例为83.6%。

我省城市大气污染物以可吸入颗粒物为主。

 

 

图4 全省不同级别空气质量状况下的人口比例

酸雨

全省23个城市共布设41个降水测点。21个城市出现酸雨,降水ph年均值为4.89,酸度较上年略有增强,降水ph最低值为3.62,出现在三明市的洋溪点位。

室内环境空气

环保部门开展了室内空气质量监测,所监测的263套新装修的居室和办公室室内空气中甲醛超标的占68.8%,苯、甲苯、二甲苯超标的占22.0%。对32套住宅室内放射性氡进行抽测,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措施与行动

省政府批准实施《福建省酸雨控制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着手研究燃煤电厂脱硫和燃气电厂发电环保折价优惠政策。

开展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验收工作,全省23个设市城市中已有20个通过验收;组织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和环保进社区活动;继续加强烟尘控制区创建工作;加大饮食业油烟污染整治及扬尘污染整治力度,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截止2003年底,全省已核发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含临时排放许可证)的企业2118个。

召开了全省水泥业粉尘污染整治工作现场会,巩固和提升水泥业粉尘污染治理成果。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龙岩等城市开展了机动车尾气抽测,抽测达标率在65.3%-85.1%之间。

四、声环境 辐射环境 固体废物

状况

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处于轻度污染水平;城市环境噪声以社会生活噪声为主。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固体废物产生量有所下降,综合利用率有所提高。

声环境

道路交通噪声

9个设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均值为69.4分贝,比上年下降0.7分贝。其中厦门、福州、龙岩、南平和三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均值符合国家推荐的控制指标(70分贝)要求。

 


5  各设区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均值

区域环境噪声

9个设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均值为56.2分贝,与上年基本持平,为轻度污染。


图6 各设区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均值

城市功能区噪声

9个设区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基本达标,夜间普遍超标,交通干线两侧夜间严重超标。

城市环境噪声以社会生活噪声为主。

辐射环境

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主要河流控制断面和饮用水源地水质总放射性状况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在福州市区开展环境贯穿辐射剂量监测,其剂量率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一些移动通信基站和高压输变电设施电磁辐射水平存在超标现象。

固体废物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2980.7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1889.17万吨,占63.1%;排放量4.21万吨。

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有所提高。

措施与行动

健全环保110社会服务体系,及时查处噪声污染等环境扰民问题。全省全年噪声污染投诉13436件,在各类环保投诉中居第一位,占环保110投诉总数的51.3%。

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和噪声达标区活动。中高考期间开展环境噪声污染监督检查,环保部门共出动4526人次,现场检查979家噪声排污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20余次。

完成全省固体废物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和地方立法工作,完成《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办法》(草案)制定。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安全处置了毒鼠强17批次共836.5公斤。

巩固放射源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省放射性废物库安全管理措施,健全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系统。

五、生 态 环 境

状况

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生物多样性丰富,森林覆盖率居全国前茅,水土流失面积逐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破坏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

生态环境评价

2003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首次采用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退化指数、污染负荷指数等五项评价指标,按优、良、一般、较差、差五个等级,对全国各地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评价,结果表明,我省生态环境质量优的区域占85.4%,其余14.6%的区域为良,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第一。

 

 

图7 我省各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但我省生态环境仍较脆弱:森林结构不尽合理,矿山开发和工程建设造成的“青山挂白”和水土流失现象仍较明显,畜禽养殖业污染日趋严重,土壤退化趋势依然存在,互花米草和水葫芦等外来物种对局部流域和区域生态系统造成危害。

土地

全省耕地面积136.64万公顷。全年耕地补充面积超过建设占用面积0.03万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1.98万公顷,保护率为85.0%。

水土流失

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13.20万公顷。新增水土流失面积1.93万公顷,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34万公顷。

森林生态

全省森林面积735.3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0.52%,活立木总蓄积量41763.60万立方米。

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522起,总过火面积7904.6公顷,受害面积4634.4公顷,过火率和受害率分别为0.85‰和0.63‰。

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23.93万公顷,占全省有林地面积的3.3%。

自然保护

至2003年,全省共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特殊区域3485个,总面积132.05万公顷,约占全省陆地国土面积的10.9%。其中,自然保护区79个,面积49.28万公顷。

全省城市园林绿地面积2.02万公顷;城市公共绿地面积0.38万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05万公顷,绿化覆盖率34.2%;建成区绿地率31.0%。

海洋生物

根据《海洋生物质量标准》(gb18421-2001)评价,我省海洋生物中贝类体内的部分污染物含量仍然较高,一些监测区贝类体内残留的镉、砷、铅、石油烃等有害物质含量超过一类标准。

全省海域发现赤潮29起,累计面积1739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宁德沿海、闽江口、泉州湾、厦门近岸海域。其中13起造成水产养殖业直接经济损失4248万元。

农药化肥使用

全省农药使用量5.53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化肥使用量(折纯量)120.29万吨,比增0.3个百分点。

措施与行动

新增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永安天宝岩、武平梁野山及云霄漳江口三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开展闽江口湿地与水禽现状调查。

至2003年,全省有1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建设试点市、县,26个省级生态示范建设试点县(市)、乡镇;全省国家级和省级生态示范区面积达41643.91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4.3%。全省新增29个省级有机食品基地建设试点。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全省新增户用沼气池2.43万口,大中型沼气工程累计734座。

六、气候变化、自然灾害、人体健康

状况

气候变化

气候属正常偏差年景,年平均气温偏高,降水量明显偏少,日照时数显著增多。发生自1939年以来最严重的夏秋冬连旱气象灾害,夏季出现历史罕见的大范围持续性高温热浪,全省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64.50亿元。

地质灾害与地震

全省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24处(其中造成重大损失的72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0.50亿元。

地震活动仍呈总体相对平静、局部稍有起伏的变化特征,地震活动水平较低。全省发生里氏3.0级以上地震9次,最大的为3月18日发生在漳平的3.6级地震。

人体健康

全省人口死亡率为5.5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口平均期望寿命为74.10岁,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7岁。城市和农村居民首位死因都是恶性肿瘤,其死亡率分别为151.56/10万与146.10/10万,较上年有所升高。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城市为32.16/10万,农村为77.10/10万。

措施与行动

健全防灾、减灾防御体系和保障体系。

做好旱情监测、预警,大力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七、 专 栏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对全省23个城市2003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定量考核,推动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泉州市荣获“国际花园城市”称号;福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漳州、泉州市继续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

环境法制与行政执法】 《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办法》列入了2003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计划。组织2003年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和全省环保系统专业法律考试。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专项环保行动,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5167人次,现场检查企业5060个,立案调查处理违法企业510个。环保110共受理群众投诉26358件,处理率98.4%。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除化学需氧量外,其余5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见表2)。

表2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主要污染物

国家“十五”总量控制指标

(万吨/年)

排放量(万吨/年)

变化率

(%)

2003年

2002年

二氧化硫

21.00

20.37

19.31

+5.5

烟 尘

10.50

8.60

8.36

+2.9

工业粉尘

18.00

14.61

14.76

-1.0

氨 氮

4.57

4.39

3.82

+14.9

化学需氧量

31.30

35.14

28.22

+24.5

工业固体废物

9.00

4.21

5.70

-26.1

环境监测】 在基本完成省环境监测体系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启动二期工程建设,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增强。每季度发布全省环境质量状况。闽江沙溪水汾桥、竹岐,长乐白岩潭,九龙江西陂、江东桥,敖江霍口,晋江石砻等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福州三孔闸内河、敖江山仔、上杭汀江水质自动监测站正在建设中。6个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站建设工作已经启动。泰宁等4个县(区)环境监测站通过计量认证。福建省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已开展有机食品基地的认证工作。

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 建设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场以及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实施在线监测监控,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建设省级环境自动监测监控指挥中心。福州、石狮等城市建立环境污染监控分中心。

环境科技】 “高速公路交通噪声特性与控制研究”等18项环保类科技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占获奖总数的9.3%。省科技厅和省环保局分别立项开展《饮用水源地藻毒素污染机制及毒性识别研究》等60个环保科技项目研究。累计17家单位获得国家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乙级资质证书,20家单位获得国家环保设备运营资质证书,7家企业20个产品获得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环境信息】 建立了全省无线vpn专网;“数字福建”环保信息资源改造项目通过验收;完成《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系统》和《环境标准查询系统》软件开发并验收使用。

建设项目环保管理】 全省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共办理13084个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办理2676个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为99.32%;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率为96.22%。

环保投入】 全省环境保护投入88.63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69%,与上年相比提高0.07个百分点。其中,污染源治理投入19.38亿元,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67.61亿元,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入1.63亿元。

环境污染事故】 全省发生污染事故22起(其中较大以上事故1起,一般事故21起),较上年增加4起;直接经济损失65.6万元,较上年增加51.4万元。全年未发生放射源丢失事故。

环境宣传与教育】 组织环保电视专题节目展播,举办中国(福建)留学人员创业环保论坛、全省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专题研讨会、“生活·环境·家园”环保知识大赛,开展“绿色学校”考核评选、“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等活动。

对外合作与交流】省环保局共接待来自英国、美国、德国、日本、斯洛伐克、南非等国家及台湾地区的官员、专家、学者、环保企业主共10批36人次来闽考察,洽谈合作项目。与德国莱法州经济部签署两省州《环境保护国际经济贸易合作谅解备忘录》;与斯洛伐克环境局正式签署《环境保护合作协议》;与阿根廷—中国经贸文化交流促进会签署环保经贸合作意向书。

《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编写成员单位

省环境保护局 省科技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建设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厅  省林业厅 省卫生厅

省海洋与渔业局 省气象局 省地震局   省水土办

注:本公报中涉及的全省性统计数据,除注明外,均未包括金门县及连江县马祖列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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