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07-06-11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现发布2006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 局长 马承佳
二○○七年六月五日

一、综 述
2006年,我省在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环保工作呈现良好态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势头基本遏制,生态省建设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明显加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12条主要水系水域功能达标率和ⅰ类~ⅲ类水质比例稳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继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内河污染程度有所减轻,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近岸海域水域功能达标率有所提高。环境放射性状况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森林覆盖率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指数名列全国前茅。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全省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依然很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重、难度大,环境安全存在隐患,环境质量的改善与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生态环境仍较脆弱,环境保护基础能力较弱。保障环境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任重而道远。

二、水环境
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稳步提高;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近岸海域、城市内河、主要湖泊水库水质有所改善。但局部河段仍受到沿岸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污染的威胁,个别设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较低,城市内河、湖泊水库、近岸海域等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水质状况
十二条主要水系
全省12条主要水系共设置133个省控水质监测断面,其中行政区间交界断面49个。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水质状况总体良好。ⅰ类~ⅲ类水质所占比例为92.5%,较上年提高3.1个百分点;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4.2%,较上年提高6.3个百分点(见图1、表1)。
 
 
图1 全省12条主要水系各类水质比例
表1 全省12条主要水系水质状况
河 流
ⅰ类~ⅲ类水质比例%
水域功能达标率%
2006年
2005年
2006年
2005年
交 溪
100
100
100
91.7
霍童溪
100
100
100
94.4
晋 江
100
100
100
100
汀 江
94.3
73.2
100
75.6
漳 江
100
100
100
100
95.6
92.0
97.4
92.9
萩芦溪
91.7
88.9
91.7
66.7
九龙江
89.5
88.9
89.5
78.7
木兰溪
80.6
76.7
88.9
90.0
敖 江
86.1
83.3
86.1
83.3
东 溪
77.8
91.7
77.8
91.7
龙 江
33.3
27.8
44.4
27.8
92.5
89.4
94.2
87.9
闽江
闽江水质保持优良,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95.6%,较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7.4%,较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闽江各河段中,富屯溪、建溪和干流南平段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100%,干流福州段和沙溪分别为97.2%和92.2%。各河段水域功能达标率均达到《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出的2006年目标要求。
九龙江
九龙江水质持续改善,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89.5%,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水域功能达标率为89.5%,较上年提高10.8个百分点。北溪龙岩段、北溪漳州段、西溪和河口段ⅰ类~ⅲ类水质比例均达到了《2006年九龙江流域水污染与生态破坏综合整治计划》提出的目标值。
其他水系
交溪、霍童溪、晋江、汀江和漳江水域功能达标率为100%,东溪水域功能达标率较上年有较大幅度降低,龙江水质有所改善,但仍为全省水域功能达标率最低的河流。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9个设区城市的23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0%,较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14个设市城市的18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3.9%,较上年下降12.7个百分点。
城市内河
全省城市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为55.2%,较上年提高4.9个百分点;泉州、龙海和福安3个城市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为100%。
主要湖泊水库
全省11个主要湖泊水库功能达标率为50.9%,较上年提高8.5个百分点。
福州西湖水质为ⅴ类,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标准;厦门筼筜湖水质为劣四类海水水质,未能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标准。
龙岩棉花滩水库、宁德古田水库、三明安砂水库和泰宁金湖水质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标准,福州东张水库和山仔水库、莆田东圳水库、泉州山美水库和惠女水库水质未能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标准。
以湖库营养化指数评价,福州东张水库、福州西湖和泉州惠女水库为轻度富营养状态,其余湖泊水库为中营养状态。
近岸海域海水
按《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评价,全省海域一类、二类水质占56.9%,三类水质占10.8%,四类和劣四类水质占32.3%。
全省近岸海域水域功能达标率为48.1%,较上年提高5.5个百分点。6个主要海区中,莆田海区水域功能达标率较高,为70.0%,厦门海区达标率较低,为16.7%(见图2)。10个主要港湾中,湄洲湾、围头湾水域功能100%达标;沙埕港、三都湾、兴化湾和厦门港水质超标严重,水域功能达标率为0。
 
 

 

图2 全省主要海区水域功能达标率
措施与行动
省委省政府把闽江流域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省政府召开“全省水污染防治暨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批准实施闽江、九龙江年度整治计划。省政府与国家签订了化学需氧量总量削减责任书,并与各设区市政府也签订了责任书。
全省各地加大资金投入。探索建立闽江、九龙江、晋江流域水环境上下游补偿激励机制。落实各重点流域年度治理项目。
组织开展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清理整顿小水电。
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水源保护专项检查,检查出的可能影响水源安全的各类隐患大部分已整改到位。
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加快全省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医疗废物处
置场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城市污水、垃圾和医疗废物处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58%。

三、大气环境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的水平。酸雨污染仍普遍存在,污染范围和强度与去年基本持平。
质量状况
城市空气质量
全省23个城市共布设74个空气质量常规测点。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龙岩、南平、莆田、宁德、永安、福清、长乐和福鼎市建成并按规范投入使用空气自动监测站。
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稳定,达到和优于二级标准的城市比例为91.3%,与上年持平。武夷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一级;龙岩和三明市空气质量仍为三级,三明市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标,龙岩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标;其余城市空气质量良好,达到二级标准。影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为尘类(见图3、图4)。
 
 
图3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比例
 
 
 
图4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
全省共有10个城市(9个设区城市及永安市)开展空气质量日报监测工作,各城市空气污染指数(api)年平均值范围在55~81之间,其中宁德市api均值为55,为全省最低,龙岩、三明市均为81,居全省首位。宁德、泉州、永安、莆田、厦门、福州、南平和漳州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均超过90%,而龙岩、三明市轻微污染和轻度污染的天数比例分别为21.5%和16.7%。
酸雨
全省23个城市共布设50个降水测点。降水ph年平均值为4.83,较上年下降了0.08个ph单位;酸雨出现频率为42.7%,较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降水ph最低值为3.02,出现在泉州市。
室内环境空气
环保部门开展的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室内空气污染问题仍较突出,在各项污染物中,甲醛和二甲苯超标较为严重,超标率分别为24.7%和25.0%,苯和甲苯的超标率分别为2.6%和17.5%。
措施与行动
省政府与国家签订了二氧化硫总量削减责任书,并与各设区市政府也签订了责任书,以总量削减为主线,切实抓好区域和行业的污染防治。
加大对火电、钢铁、化工和水泥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者超总量排污的单位,依法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对重污染行业中超标排放或者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依法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优化能源结构,加快lng燃气电厂等项目的建设进度,促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减少污染物产生量。
加强饮食业油烟、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工业粉尘污染,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四、声环境 辐射环境 固体废物
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辐射环境放射性质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持续提高。
声环境
道路交通噪声
全省23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为68.7分贝,其中5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好”,16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较好”,宁德和福鼎2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轻度污染”。(见图5)。

 
图5 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均值

区域环境噪声
全省23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为55.4分贝,12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属于“较好”,其余11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属于“轻度污染”(见图6)。

 
 
 

图6 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均值
辐射环境
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水中放射性状况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饮用水源地水中放射性比活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省放射性废物库库区环境放射性水平未发现异常。但我省个别移动通信基站和少数高压输变电设施电磁辐射水平存在超标现象。
固体废物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4175.67万吨,综合利用率72.7%;排放量3.38万吨。
措施与行动
加强全省环保“110”社会联动工作规范化建设,及时查处噪声污染等环境扰民问题。
严格控制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为广大考生提供安静的复习、考试环境。中、高考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5869人次,查处违法行为1434件,下达整改通知书68份(件)。
积极推进全省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宁德市成立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站,漳州市成立辐射环境管理站。认真做好放射源的生产、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及时收贮放射性废源与废物。

五、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森林覆盖率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指数名列全国前茅,但森林林分结构不合理,水土流失依然明显;生态环境仍较脆弱,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染较突出。
生态状况
土地
全省耕地面积133.70万公顷。全年耕地补充面积超过建设占用面积2066.6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1.98万公顷,保护率为85.02%。
水土流失
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12万公顷,减少水土流失面积6.94万公顷。至2006年底,全省历年累计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8.44万公顷(含重复治理面积)。2006年末,水土流失面积为98.34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0%,比上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
森林生态
全省森林面积121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2.96%,活立木总蓄积量4.97亿立方米。
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158起,过火面积0.21万公顷,过火率、受害率和发生率分别为0.23‰、0.18‰和1.92次/10万公顷。
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32.10万公顷,成灾面积0.03万公顷,成灾率0.04‰。
海洋
近岸海域表层沉积物质量总体状况良好,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gb18668-2002)一类标准。
对29个重点贝类养殖区的检测结果表明,部分检测区贝
类体内残留的铅、砷、镉、石油烃、铜、滴滴涕等有害物质含量超过《海洋生物质量标准》(gb18421-2001)一类标准,但绝大部分贝类质量符合《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自然保护
至2006年底,全省累计设立自然保护区92个,其中国家级11个,省级28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51万公顷;生态示范区57个,面积533万公顷;有机食品试点基地65个,面积0.84万公顷。
全省城市园林绿地面积2.78万公顷,城市公共绿地面积0.61万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20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45万公顷,绿化覆盖率36.50%,建成区绿地率33.50%。
措施与行动
省政府出台《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实施意见》,批准《福建省“十一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
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加大高速公路、省道沿线两侧禁采区“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力度, 2006年完成治理点个数799个,面积364万平方米,逐步恢复生态景观。
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力度,闽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厦门、漳州、泉州和宁德4个国家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验收。开展湿地保护执法行动,依法制止长乐闽江口湿地围垦事件。
开展以长汀为重点的严重水土流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抓好建瓯、德化等县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重点工程,扎实推进一批重要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试点工作。
漳平市被科技部批准为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成为我省继东山县之后的第2个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
至2006年底,已有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和三明市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南平、龙岩、莆田、永安、惠安等11个市、县荣获“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称号。
漳州市南靖县和溪镇、长泰县坂里乡获得2006年度“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7个乡镇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全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累计565个,企业510家,产品认证710个。
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被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年新建4.12万口。至2006年底,全省累计户用沼气池达30.8万口,大中型沼气池806处。

六、气候变化、自然灾害
全省状况
气候与水资源
全省年平均气温20.0℃,偏高0.8℃;年日照时数1612.2小时,偏少119.8小时;年降水量为2047.9毫米,偏多436.2毫米;地表水资源量1556.45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31.95%。
自然灾害
全省及近海地区发生里氏3.0级以上地震9次,最大的为1月18日发生在安溪、11月18日发生在东山海外的3.6级地震。
发现赤潮20起,累计面积180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三沙湾、福宁湾、平潭沿岸、厦门同安湾及西海域、东山湾海域。由于防范及时,措施得当,减少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
6月4~8日,闽北连续出现暴雨和大暴雨天气,闽江主要支流和干流发生历史少见的洪水,建瓯城区受淹,致使4681名考生高考延期,这是近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因气象灾害造成县级高考延期规模最大的一次。全年有8个热带气旋登陆或影响我省,个数较常年偏多,其中第1号强台风“珍珠”5月18日在广东省饶平登陆后进入我省境内,是历史上登陆点距我省最近、强度最强、对我省影响最为严重的早台风; 第4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7月14日在霞浦县北壁镇登陆; 第5号台风“格美”7月25日在晋江市围头登陆; 第8号超强台风“桑美”8月10日在闽浙交界处沿海登陆, 福鼎市沙埕港惨遭强风袭击。气象灾害给我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82.3亿元,是近几年来最严重的。
七、专 栏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省环保局组织对23个城市2005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定量考核。9个设区市中排名前3名的依次是漳州、泉州和莆田市(福州、厦门市作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不参与排名);14个设市市中排名前6名的依次是永安、龙海、漳平、石狮、晋江和长乐市。泉州市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漳州市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环保模范城市技术评估。
【环保目标责任制】省政府组织对9个设区市《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2001-2005年)》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泉州市人民政府获得第一名,福州市人民政府获得第二名,三明市人民政府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并列第三名。省政府下达各设区市政府《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2006-2010)》。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6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46.86万吨;烟尘12.95万吨;工业粉尘17.30万吨;化学需氧量39.80万吨;氨氮5.29万吨;工业固体废物3.38万吨。
【行政执法】省政府组织开展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5.19万人次,检查企业23668个,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500个。
【环保投入】全省环境保护投入145.19亿元,占当年地区生产总值的1.94%,比上年减少0.28个百分点。其中,污染源治理投入41.48亿元,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01.97亿元,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入1.74亿元。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全省共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16152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4382个。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试行)》等要求,对全省68条流域开展了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境监测】继续实施省环境监测体系二期工程,各级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不断得到加强。至2006年底,全省各级监测站资产总额已突破2亿元,建成1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其中8个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通过省环保局网站和《环境与发展报》向社会公布,建成39套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开展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工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厦门、福州、泉州市站的环境应急监测车投入使用,用于完成全省重大环境应急监测任务。开展全省生态监测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环境科技】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电除尘高频高压整流设备”获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钢铁行业生态工业园区模式及其循环经济技术研究”等22项环保类科技成果分获省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占获奖总数的11.6%;“九龙江流域水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整治绩效评估”获国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三等奖。“闽江流域生态安全评价标准体系”等3项课题获省科技厅立项,省环保局立项开展“汀江流域水环境安全问题研究”等17个科研项目研究。
【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全省环境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完成省及8个设区市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进一步完善并向下延伸,完成9个设区市环境监控分中心及长泰县、福清市县(市)级环境监控中心建设;福州、厦门和三明市完成市(县、区)环保局vpn联网;漳州市环境信息中心成立并开展工作。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全省已有282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涵盖了我省高能耗、高物耗和高污染的主要行业。《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规划》于2006年7月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评审,并获批复。省环保局组织评审通过福州青口开发区、厦门鼓浪屿、南平炉下镇、三明三钢集团等4个生态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实验区规划。同时还积极推动德化县编制了《德化县推进县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并会同省科协组织召开发展循环经济科技月谈会。
环保产业】2006年全省环保产业产值92.4亿元。第四届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期间,省环保局会同省经贸委联合布展的循环经济馆,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题,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线,展示全省生态工业园、清洁生产、环保产业等方面的技术需求和成果。本届交易会共促成24个环保类对接项目,投资额达3.4亿元。
环境污染事故】2006年,全省发生水污染事故12起,较上年减少3起,其中:较大以上事故2起,一般事故10起。直接经济损失126.2万元,较上年增加99.3万元。
【群众来信来访处理】2006年,全省环境信访件为23972件。其中,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23741件,发明建议类4件,行业作风类23件,其他204件。全年来访4142批次,4358人次。
环境宣传与教育】联合省电视台开办《福建环保周刊》和《环境质量状况播报(日空气质量、周水体质量)》电视栏目;与《海峡都市报》合作开辟 “身边环境,你我同关注”环保专栏;与《福建日报》等平面媒体建立联系制度。先后与福州、龙岩、泉州、三明、莆田等五个设区市政府和省委宣传部、省人大环城委、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七个厅局举办各种宣教活动。组织高校和社会各界开展全国环保公益日等福建系列环保宣教活动。荣获第四届“itt”杯科技发明大赛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国大、中、小学生公益广告设计比赛等两项全国性宣传活动的优秀组织单位奖。
绿色创建活动】组织制定“十一五”全省绿色学校创建规划。各级绿色学校累计达到1665所,其中国家级14所、省级97所。已创建各级绿色社区(小区)575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21个、市级201个。
对外合作与交流】省环保局接待了来自德国、荷兰、日本及香港、台湾地区的环保专家、学者、环保企业主,举行座谈会,开展学术交流,洽谈合作项目。与德国莱法州环境与林业部签署合作协议有关条款得到进一步落实,选派环境监测和废物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赴德国莱法州进行专业培训。组织参加斯洛伐克国际环保影视节活动之一“绿色世界”第11届国际儿童与青年艺术创造性国际比赛,其中两幅儿童作品分别获“卡通动画类奖”和“最佳外国作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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