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08-06-05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现发布2007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 局长 马承佳
二○○八年六月五日

一、综 述
  2007年,全省环保工作围绕海西建设,狠抓环境整治,扎实推进污染减排、水源保护、流域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全省水、大气和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名列全国前茅。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仍保持优良水平,12条主要水系水域功能达标率和ⅰ类~ⅲ类水质比例稳步提高。城市内河、主要湖泊水库和地下水水质较上年有所改善。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环境放射性状况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生态环境状况良好,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指数继续名列全国前茅。全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项指标完成年度减排任务,首次实现双下降。
  同时,全省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依然很大,污染减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部分地方环境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环境保护基础能力较弱。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任重而道远。
二、水环境
  全省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河流水质保持优良,水质较上年有所改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城市内河、主要湖泊水库和地下水水质较上年有所改善。但城市内河、地下水水质污染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湖泊水库仍存在富营养化现象;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下降。
水质状况
十二条主要水系
  全省12条主要水系共设置134个省控水质监测断面,其中行政区间交界断面49个。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水质状况总体良好。ⅰ类~ⅲ类水质所占比例为94.2%,较上年提高了1.7个百分点;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6.0%,较上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
闽江
  闽江水质继续改善,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98.2%,较上年提高了2.6个百分点;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8.8%,较上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闽江各河段中,富屯溪、建溪、干流南平段和干流福州段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100%,沙溪为95.6%。各河段水域功能达标率均达到《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出的目标要求。
九龙江
  九龙江水质保持良好,水域功能达标率和ⅰ类~ⅲ类水质比例均为89.5%,均与上年持平。北溪龙岩段、漳州段,西溪和河口段ⅰ类~ⅲ类水质比例均达到了《九龙江流域水污染与生态破坏综合整治计划》中提出的目标要求。
其他水系
交溪、敖江、晋江、汀江和东溪水域功能达标率为100%,霍童溪、漳江水域功能达标率较上年有所下降,龙江水质有所改善,但仍为全省水域功能达标率最低的河流。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9个设区城市的33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6%,较上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14个设市城市的22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5.8%,较上年提高了11.9个百分点。44个县城的6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3.6%。
城市内河
  全省城市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为58.6%,较上年提高了3.4个百分点。龙海市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为100%。
主要湖泊水库
  全省11个主要湖泊水库水域功能达标率为58.3%,较上年提高了7.4个百分点。
  福州西湖水质为ⅴ类,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标准;厦门■■湖水质为劣四类海水,未能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标准。
  龙岩棉花滩水库、宁德古田水库、莆田东圳水库、三明安砂水库和泰宁金湖水质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标准;泉州惠女水库、泉州山美水库、福州山仔水库和东张水库水质未能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标准。
  以湖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评价,福州东张水库、福州西湖、宁德古田水库和泉州惠女水库为轻度富营养状态,其余湖库均为中营养状态。
近岸海域海水
  按《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评价,全省海域一类、二类水质占53.9%,三类水质占7.7%,四类和劣四类水质占38.4%。
  全省近岸海域水域功能达标率为44.4%,较上年下降3.7个百分点。6个主要海域中,莆田海域水域功能达标率较高,为90.0%,宁德海域达标率较低,为9.1%。10个主要港湾中,湄洲湾水域功能100%达标;其他港湾均不同程度劣于功能区划要求。
措施与行动
  省委、省政府将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不断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对不按要求完成减排任务的地方和企业,实行必要的环保限批。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2%。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或者管网配套年度任务的市、县(区),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暂停当地城建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文件审批,省里不予安排城建类政府性补助资金。对未按要求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工业开发区,停止审批其区内新建、扩建产生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出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效果与运营费挂钩的政策,定期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结合污染减排和流域整治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一些工业企业建设了废水深度治理、回用项目。
  国家环保总局华东督查中心来闽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日常督查、总局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后督查及造纸行业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等项工作。
  省政府颁布实施了《福建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包括国家直属电厂在内的单位开征水资源费,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省环保局会同省建设厅和《海峡都市报》联合开展了以影响群众饮用水安全和重要水域水质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全省水质安全调查”行动,对检查出的水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督查。
三、大气环境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的水平。酸雨污染仍较严重,污染范围和强度与上年基本持平。
质量状况
城市空气质量
  全省23个城市共布设74个空气质量常规测点。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龙岩、南平、莆田、宁德、永安、福清、长乐、晋江、南安和福鼎市建成并按规范投入使用空气自动监测站。
  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稳定,达到和优于二级标准的城市比例为91.3%,与上年持平。武夷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一级;龙岩和三明市空气质量仍为三级,三明市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标,龙岩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标;其余城市空气质量良好,达到二级标准。影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为尘类。
  根据全省9个设区城市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结果统计,各城市空气污染指数(api)年平均值范围为56~80,优、良天数比例为95.5%,较上年提高了2.3个百分点;莆田和宁德优良天数比例为100%,福州、厦门、南平、泉州和漳州的优、良天数比例均大于95%,三明和龙岩等2城市轻微污染和轻度污染的天数比例分别为16.1%和16.4%。
酸雨
  全省降水ph年均值为5.01,较上年上升了0.18个ph单位;酸雨出现频率为39.1%,较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降水ph最低值为3.45,出现在邵武市。
措施与行动
  根据省政府关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电力行业的污染减排,实行差别电量和替代发电政策;出台脱硫电价同电力企业脱硫效果挂钩政策,将脱硫电价同投运率、脱硫效率和在线监控三个方面挂钩。出台发电环保调度制度。采购低硫煤进行配煤。
  加快建设火电厂脱硫、工业炉窑脱硫工程。全省燃煤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燃煤电厂、重点工业排污单位的脱硫设施已经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时限建成并投入运行。
  大力实施能源替代,推广集中供热和液化天然气(lng)、水煤气替代燃煤,减少工业煤炭消耗量。福州、泉州地区建陶业实现了燃料结构改变,大幅度减少二氧化硫排放。
  关停小火电,淘汰和改造落后水泥产能。省政府与有关地方、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期限,按期完成小火电机组关停任务;省政府出台《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推进落后水泥产能淘汰和改造(转型)。
  取缔关闭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企业。对国家明令取缔淘汰的“十五小”、“新五小”等废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并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全省关闭、淘汰744个排放二氧化硫的企业、生产线。
  福州电监办、省环保产业协会等6个单位共同举办了“福建省‘十一五’电力节能减排”论坛,发动电力企业签订“共建绿色高效海西电力倡议书”。
四、声环境 辐射环境 固体废物
  城市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总体水平较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有所下降。
状况
声环境
道路交通噪声
  全省23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为68.6分贝,其中7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好”,14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较好”,福安和福清2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轻度污染” 。
区域环境噪声
  全省23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为55.3分贝,11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属于“较好”,其余12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属于“轻度污染” 。
辐射环境
  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主要水系控制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中的总放射性和城市环境贯穿辐射剂量率保持在环境本底水平;国控监测点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处在天然环境本底水平;移动通信基站、110kv以上变电站和输电线路均未发现电磁辐射超标情况。省放射性废物库库区环境放射性水平未发现异常。
固体废物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4816.37万吨,综合利用率70.49%;排放量2.75万吨。
措施与行动
  加强环保“110”社会联动工作规范化建设,及时查处噪声污染等环境扰民问题。
  严格控制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为广大考生提供安静的复习、考试环境。中、高考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093人次,查处违法行为474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68份(件)。
  认真做好放射源的监督管理,对重点源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开展电池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依法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及时收贮放射性废源与废物。加快省放射性废物库扩改建工程。完成全省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
  开展全省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五、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森林覆盖率位居全国首位,9个设区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综合评价全部达到优级,但森林林分结构不合理,水土流失依然明显;生态环境仍较脆弱。
生态状况
土地
  全省耕地面积133.31万公顷。全年耕地补充面积超过建设占用面积214.15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1.98万公顷,保护率为85.02%。
水土流失
  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18万公顷,减少水土流失面积4.87万公顷。至2007年底,全省历年累计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8.94万公顷(含重复治理面积)。2007年末,水土流失面积为9615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9%,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森林生态
  全省森林覆盖率为62.96%。
  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237起,过火面积0.34万公顷,过火率、受害率和发生率分别为0.37‰、0.29‰和2.8次/10万公顷。
  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430.99万公顷,成灾面积1.64万公顷,成灾率0.13‰。
海洋
  近岸海域表层沉积物质量总体状况良好,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gb18668-2002)一类标准。闽江口局部海域沉积物中石油类、铜和有机碳含量超标;东山湾局部海域沉积物中石油类含量超标。
  对22个重点贝类养殖区的检测结果表明,部分检测区贝类体内残留的铅、砷、镉、石油烃、铜、滴滴涕等有害物质含量超过《海洋生物质量标准》(gb18421-2001)一类标准,但绝大部分贝类质量符合《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自然保护
  至2007年底,全省累计设立自然保护区93个,其中国家级12个,省级27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50万公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6个。已命名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8个。
  全省城市园林绿地面积2.87万公顷,城市公园绿地面积0.78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60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3.02万公顷,绿化覆盖率35.35%,建成区绿地率32.06%。
措施与行动
  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力度,闽江河口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升级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明溪君子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评审。
  长乐市规划建设长乐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已经通过省内专家的评审。
  坚持“小流域综合治理”与“大面积封育保护”并举,继续开展以长汀、宁化等革命苏区县为重点的严重水土流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抓好莆田东圳库区、福清东张水库等10个重要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重点抓好建瓯、德化两个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建设。
  新批准厦门市思明区和泰宁县2个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到2007年底,全省共有东山县、漳平市2个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8个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晋江西溪流域、赛江中上游、诏安东溪流域三个第一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通过省级验收。
  开展了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建设,福清太城溪、东山红旗、洛江马甲三条小流域被列入全国试点工程。
  开展福建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全省累计认证并有效使用标志的农业“三品”总量1298个,企业726家。其中,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605个,认证企业550家、产品822个;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159家、产品396个;通过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17家、产品80个。
  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被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年新建50030户。至2007年底,全省农村户用沼气已达35.8万口。
六、气候变化、自然灾害、人体健康
全省状况
气候与水资源
  全省年平均气温20.1℃,偏高0.9℃,比上年偏高0.1℃,属异常偏高,是1961年以来的第3位偏高年;年日照时数1659.7小时,较常年偏少72.2小时;年降水量为1452.9毫米,较常年偏少158.7毫米;地表水资源量1092.93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少7.08%。
自然灾害
  全省陆地及近海地区发生里氏3.0级以上地震22次,最大的为3月13日发生在顺昌的4.9级地震。
  发现赤潮20起,累计面积451平方公里,主要出现在三沙湾、黄岐半岛、平潭沿岸、厦门同安湾及西海域、东山湾海域等。由于防范及时,措施得当,减少直接经济损失1600万元。
  福建海域共发生海浪事故14起,损毁船只11艘,死亡13人,直接经济损失233万元。
  4月22日~25日,我省出现持续性强降水,给南平、龙岩等地造成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闽江建溪、九龙江北溪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6月5日~11日,我省中南部地区出现持续性暴雨过程,给我省造成局地性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7月6日~13日和7月18日~8月3日,我省先后两次出现较大范围的高温天气过程,其中福州市区连续高温日数达36天(6月30日~8月4日),为1880年福州市有气象记录以来的第一位;全年有7个热带气旋登陆或影响我省,个数接近常年,其中有3个热带气旋登陆我省,台风“圣帕”于8月19日02时在我省惠安正面登陆,强台风“韦帕”9月19日02时30分在浙江苍南霞关镇的闽浙交界处登陆,台风“罗莎”10月7日15时30分在我省福鼎市沙埕镇的闽浙交界处登陆,给我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3.2亿元,灾害损失轻于常年。
人体健康
  全省人口死亡率为5.9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3.7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措施与行动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和涉河工程安全,建立河道采砂“五统一、一协作”的管理机制。
  全省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1503村,千里河道清水工程完成74.6公里。  
七、专 栏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省环保局组织对23个城市2006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定量考核,会同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首次开展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9个设区市中排名前3名的依次是漳州、莆田和三明市(福州、厦门、泉州市作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不参与排名);14个设市市中排名前6名的依次是永安、福安、长乐、漳平、龙海和武夷山市。福州、厦门和泉州3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对照“十一五”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实施持续改进计划,巩固创模成果;漳州市继续推进创模工作;龙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向国家环保总局上报了申请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报告。
【环保目标责任制】
省政府办公厅下达《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的通知》,省环保局、监察厅会同12个省直厅局下达《关于印发2007年度福建省市县(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细化表的通知》,对全省各级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污染源普查】
按照国家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部署,省政府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印发了普查工作方案,各地相应成立了机构,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开展普查准备阶段的监测、培训等各项工作,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打下基础。
【行政执法】
省政府组织开展2007年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纪,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72879人次,检查企业29138个,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591个。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6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44.57万吨;烟尘11.81万吨;工业粉尘18.70万吨;化学需氧量38.32万吨;氨氮2.9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2.75万吨。
【“三大体系”能力建设】
主要污染物减排“三大体系”(即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中,我省共争取国家补助资金2863万元,省级财政共安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配套资金2527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国、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国控、省控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等,其中,对88个省、市、县环境监察机构配备了专用执法车。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全省已有347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不少企业取得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显著效益。省环保局组织编制的《清洁生产标准 平板玻璃行业》已经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发布。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行园区废物信息交换系统,南平市炉下镇开展畜禽粪便生物质发电项目。三钢、厦钨、凤竹、泉港工业园区被列为国家循环经济第二批试点单位。
【环境监测】
继续加强各级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全省建成1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和50套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和龙岩等设区市监测站的环境应急监测车投入使用,用于完成全省重大环境应急监测任务。强化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完成了年度《福建省环境质量周报》、《福建省环境质量月报》、《福建省环境质量季报》、《福建省环境质量年报》、《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的编写工作;在报刊和电视上发布《全省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周报》和《福建省设区市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坚持环境质量分析会制度,定期公布全省及各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开展全省主要污染减排专项监测、比对工作;完成409家重点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做好产排污系数的核定工作;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任务。
【环境科技】
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达到欧ⅲ欧ⅳ排放限值的汽车尾气净化器研发”获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的“闽江流域森林生态系统恢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等15项环保类科技成果分获省科学技术二、三等奖。“泉州湾河口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九龙江流域区—礼邦村新农村建设治理小规模(500头以下)养殖污染治理模式”等38项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课题获科技厅立项,共获科研补助经费790万元。
【环境信息网络建设】
全省环境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完成38家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的接入。建成长乐市、漳平市和罗源县环境监控分中心。完成福建省23个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电子图集。完成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软件平台及省市视频会议系统承载网络的改造。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全省共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17093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5008个。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试行)》等要求,对全省68条流域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的流域开展了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完成泉州港、漳州港、厦门港、福建省湄洲湾石化基地泉惠工业园区、福建省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十一五”发展计划及2020年发展规划的规划环评审查。
【环保产业】
全省环保产业产值270亿元。第五届“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期间,省环保局举办环保技术推介会及项目签约仪式,紧紧围绕节能减排主题,专题推介清洁发展机制(cdm)、污染防治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等环保前沿技术的需求和成果。本届交易会共促成19个环保项目对接转化,投资额达3.46亿元。
【环境宣传与教育】
省环保局联合省电视台开办环境质量状况播报栏目、“污染减排”工作系列新闻报道;举办新闻记者环境专业知识培训班、启动我省污染源普查宣传活动。全省市、县、区开展青少年环保创意大赛、绿色创建及“6·5”主题活动等形式多样的环保宣教活动。组织高校环保志愿者等各界人士开展“绿色中国—环保公益日”福建活动;省人大环城委、发改委、建设厅、省环保局和福州电监办组织开展“污染减排与环境友好型社会”主题研讨活动暨绿色海西2007年度论坛。征集编印《环保歌曲大家唱—优秀环保歌曲选编》。荣获全国大、中、小学生环保创意暨摄影比赛、第五届“itt杯”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华东六省一市千万学生环保知识竞赛和泛珠三角大学生环境保护主题演讲比赛的优秀组织单位奖,第一届erm环保科普创新奖三等奖。
【绿色创建活动】
组织绿色创建工作的评选与表彰,修订“绿色创建”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省环保局和省教育厅联合开展第四届省级“绿色学校”的命名和表彰工作,共表彰省级“绿色学校”100多所;命名泉州市丰泽社区等4个社区(小区)为省级“绿色社区(小区)”;同时3个社区获得2007年全国“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群众来信来访处理】
2007年,全省环境信访件为9934件。其中,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9733件,建设项目类44件,行业作风类3件,发明建议类5件,环境监测类7件,咨询类36件,其他106件。全年来访743批次,1190人次。
【对外合作与交流】
省环保局进一步加强环保对外合作,与德国、日本、肯尼亚、博茨瓦纳、瑞典、英国、美国、荷兰、韩国、斯洛伐克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环保部门、科研机构、环保企业进行广泛交流。与德国莱法州环境部联合举办两省州第三届环境与发展学术研讨会,组织全省环保系统17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赴德国进行为期21天的“环境管理与可持续发展”培训。启动淘汰氟利昂等消耗臭氧层物质行动,组织汽车维修企业开展cfc-12回收再利用技术的人员培训。在“9·8”投洽会期间,省环保局举办第二届环保项目洽谈会,就循环经济、“零排放”养殖技术、污泥和污水资源化再利用等方面的项目签订了合作协议。与日本的环保合作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全省开展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猪技术试点,积极推进我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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