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09-06-05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现发布2008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 局长 马承佳
                  二○○九年六月五日

一、综 述
  2008年,全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四求先行”和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要求,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水源保护与废气等生态环境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载体,群策群力,扎实推进,全省环保工作在加快生态海西建设中取得新的进展。全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总量减排工作顺利完成年度任务。12条主要水系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保持优良,23个城市中有22个环境空气达到二级标准,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均有所改善。城市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依然很大,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加大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任重而道远。
二、水环境
  全省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河流水质保持优良,水质较上年有所改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城市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改善。但城市内河、湖泊水库水质污染问题未从根本上解决,部分流域小支流水质污染问题仍较突出。
水质状况
十二条主要水系
  全省12条主要水系共设置134个省控水质监测断面,其中行政区间交界断面49个。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水质状况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6.4%,较上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Ⅰ类~Ⅲ类水质所占比例为94.4%,较上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
闽江
  闽江水质为优,水质保持稳定,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9.4%,较上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98.5%,较上年提高了0.3个百分点。闽江各河段中,建溪、富屯溪、干流南平段和干流福州段的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100%,沙溪为97.8%。全流域水域功能达标率达到《2008年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中要求的高于90%的目标值。
九龙江
  九龙江水质有所下降,水域功能达标率和Ⅰ类~Ⅲ类水质比例均为87.7%,均较上年下降了1.8个百分点。九龙江各河段中,北溪龙岩段、北溪漳州段和西溪的水域功能达标率分别为83.3%、86.1%和92.9%,与上年相比,北溪龙岩段下降了5.6个百分点,北溪漳州段下降了2.8个百分点,西溪提高了2.4个百分点。
其他水系
  交溪、霍童溪、晋江、汀江和东溪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100%,敖江和萩芦溪水域功能达标率较上年有所下降,龙江水质有所改善,但仍为全省水域功能达标率最低的河流。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9个设区城市的33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1%,较上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14个县级市的22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5.4%,较上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44个县城的64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5.1%,较上年提高了11.5个百分点。
城市内河
  全省城市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为59.5%,较上年下降了0.8个百分点。泉州市以及龙海市、福安市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为100%。
主要湖泊水库
  全省11个主要湖泊水库水域功能达标率为57.4%,较上年下降了0.9个百分点。
  福州西湖水质为Ⅴ类,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标准;厦门■湖水质为劣四类海水,未能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标准。
  宁德古田水库、莆田东圳水库、三明安砂水库和泰宁金湖水质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标准;龙岩棉花滩水库、泉州惠女水库、泉州山美水库、福州山仔水库和东张水库水质未能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标准。
  以湖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评价,福州西湖和惠女水库为轻度富营养状态,古田水库为贫营养状态,其余湖库均为中营养状态。
近岸海域海水
  按《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评价,全省海域一类、二类水质占58.5%,三类水质占13.8%,四类和劣四类水质占27.7%。
  全省近岸海域水域功能达标率为48.1%,较上年提高了3.7个百分点。6个主要海域中,莆田海域水域功能达标率较高,为70.0%,厦门海域达标率较低,为16.7%。10个主要港湾中,湄洲湾和诏安湾水域功能达标;其余港湾均不同程度劣于功能区划要求。
措施与行动
  省政府出台《关于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明确全省年度减排目标任务、重点减排项目、淘汰关停计划、政策措施、部门责任分工等内容,减排工程项目推进力度空前加大。省级财政新增减排专项资金1亿元,人行福州支行、省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联合出台金融机构支持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
  省政府批准实施闽江、九龙江流域年度流域整治计划,年度共投入13.6亿元,155个重点整治项目基本完成。省环保局、经贸委、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水利厅和农业厅联合下发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开展联合督查。
  围绕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全省投资2.17亿元整治15个城市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和规范324个建制镇水源保护区管理,开展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着手编制水源保护规划,保障饮水安全,各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优良并有所改善。
  全省已建成污水处理厂51座,日处理规模265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63%。2008年新建污水处理项目16个,已投运的污水处理厂加快管网配套。
  加强督查,建立了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情况月报和通报制度;依据《福建省城市污水处理优秀企业评选办法》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进行评估考核;开展全省污水厂水质检测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培训。
  争取中央财政“以奖代补”资金10011万元,省级财政资金安排4000多万专项用于补助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利用中央实施扩大内需的积极财政政策的机会,争取国家新增投资1.6亿元,其中补助污水处理的项目25项。
三、大气环境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酸雨污染仍较严重,降尘浓度有所上升。
质量状况
城市空气质量
  全省23个城市共布设75个空气质量常规测点。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龙岩、南平、莆田、宁德、永安、福清、长乐、晋江、南安、龙海和福鼎市建成并按规范投入使用空气自动监测站。
  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稳定,达到和优于二级标准的城市比例为95.7%,较上年上升4.4个百分点。武夷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一级;三明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超过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为三级;其余城市空气质量良好,达到二级标准。影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为尘类。
  根据全省9个设区城市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结果统计,各城市空气污染指数(API)年平均值范围为56~73,优、良天数比例为96.3%,较上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平均值5.8个百分点;宁德、莆田、泉州、南平、漳州、福州和厦门的优、良天数比例均大于95%,三明和龙岩等2城市轻微污染和轻度污染的天数比例分别为7.1%和11.7%。
酸雨
  全省降水pH年均值为4.91,较上年下降了0.10个pH单位;酸雨出现频率为47.1%,较上年上升8.0个百分点。降水pH最低值为3.14,出现在龙海市。
措施与行动
  根据省政府关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推进以燃煤电厂脱硫、钢铁烧结机脱硫为主的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建设。全省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电厂中脱硫设施安装覆盖面已达93.5%。全省循环流化床工艺的热电厂已全部实施在线监控。三钢集团、福州鑫海冶金、亿鑫钢铁、泉州三安钢铁等企业建成投运烧结机脱硫设施。
  城市天然气项目逐步推进,泉州、莆田的城市燃气顺利转换,发放部分燃气经营许可证。
  已建成垃圾处理场34座,日处理规模1.4万吨,城市无害化处理率达93%。
  关停小火电,淘汰和改造落后水泥产能。省政府与有关地方、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期限,按期完成小火电机组关停任务,列入“十一五”关停的113.412万千瓦的小火电机组已关停102.6万千瓦;省政府出台《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推进落后水泥产能淘汰和改造(转型),2008年全省淘汰落后水泥产能709.1万吨,累计淘汰1657.9万吨。
  取缔关闭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企业。对国家明令取缔淘汰的“十五小”、“新五小”等废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并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四、声环境 辐射环境 固体废物
  城市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总体水平较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有所上升。
状况
声环境
道路交通噪声
  全省23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为68.7分贝,其中6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好”,17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较好”。
区域环境噪声
  全省23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为55.4分贝,11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属于“较好”,其余12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属于“轻度污染”。
辐射环境
  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主要水系控制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中的总放射性和城市环境贯穿辐射剂量率保持在环境本底水平;国控监测点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处在天然环境本底水平;国控点的环境电磁辐射综合场强测值远低于公众照射导出限值。
固体废物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5370.72万吨,综合利用率72.85%;排放量2.65万吨。
措施与行动
  加强环保“110”社会联动工作规范化建设,及时查处噪声污染等环境扰民问题。
  全省共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68家,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表53份,办理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表69份。完成全省放射性污染源普查工作和电磁辐射设施(设备)申报登记工作。完成25家Ⅰ类放射源使用单位的辐射环境安全监督检查。完成省放射性废物库扩建工程的主体工程。
  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百日专项督查行动。对全省406家放射源单位开展隐患排查,督促关停企业严格执行废弃放射源安全贮存制度。开展非经营性工业危险废物焚烧设施专项检查,严格规范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2008年,全省共受理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申请99批次,危险废物跨省转移37份,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5家,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家。
五、生态环境
  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全省70个县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均为良以上,其中48个县市生态环境质量为优,22个县市生态环境质量为良。但森林林分结构不合理,水土流失依然明显;生态环境仍较脆弱。
生态状况
土地
  全省耕地面积133.01万公顷。全年耕地补充面积超过实际建设占用面积2108.75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1.98万公顷,保护率为85.02%。
水土流失
  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05万公顷,其中封育保护治理面积6.95万公顷。至2008年底,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248.99万公顷(含重复治理面积)。
森林生态
  全省森林面积906.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2.96%,活立木总蓄积量4.967亿立方米。划定生态公益林面积286.3万公顷。
  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520起,过火面积1.17万公顷,过火率、受害率和发生率分别为1.25‰、1.07‰和6.33次/10万公顷。
  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24.7万公顷,成灾面积0.17万公顷,成灾率0.19‰。
海洋
  近岸海域表层沉积物质量总体状况良好,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GB28668-2002)一类标准。三沙湾和兴化湾局部海域沉积物中镉含量超标;兴化湾和旧镇湾局部海域沉积物中多氯联苯含量超标。
  对29个重点贝类养殖区的检测结果表明,贝类生物质量总体良好,基本符合《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一类标准和《无公害产品 水产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但泉州湾部分养殖区域的菲律宾蛤仔体内发现石油烃残留物超标现象。
自然保护
  到2008年底,全省累计建立自然保护区92个,其中国家级12个,省级28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50.7万公顷。建成森林公园84个,其中国家级25个,省级59个,森林公园总面积达17.4万公顷。
  全省城市园林绿地面积3.85万公顷,城市公园绿地面积0.9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39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3.41万公顷,绿化覆盖率38.85%,建成区绿地率35.22%。
措施与行动
  制定实施《关于在海峡西岸生态文明建设中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行动纲要》(试行),组织指导各地加强生态市、县建设。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综合评估中,我省有7个保护区被评为“优”。
  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力度,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建设解决区内群众生产生活有关问题的意见》(闽政文〔2008〕1号),按每年每亩3元标准实施区内林权所有者补偿,对区内群众发展木本经济作物生产项目给予适当扶持,对保护区核心区和处于地质灾害点的群众实施搬迁等措施,针对年初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全力开展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
  新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新建长乐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1处,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湿地公约》秘书处纳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成为我省首个国际重要湿地。规划建设宁德东湖国家湿地公园,已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批。
  开展2月2日“世界湿地日”、3月25~31日“爱鸟周”和10月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观鸟分会组织环保志愿人员深入到长乐闽江河口湿地开展观鸟、捡拾垃圾等活动。组织自然保护区等基层单位参加国家林业局组织的“自然中国,和谐家园-我眼中的自然保护区”摄影大赛和“西溪湿地杯”网络作品创作竞赛。
  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监测预警,适时发布预趋预报,突出检疫执法,采取以白僵菌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进行预防和防治,较好控制了森林害虫的危害。
  加大中央苏区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长汀、宁化、连城等8个中央苏区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被列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并于2008年正式启动。
  新批准永春县、仙游县和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3个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积极支持龙岩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到2008年底,全省共有2个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10个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南平市、永泰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通过省级验收;全省已有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1个、省级33个。
  全省新增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60个,产品170个;绿色食品企业48家,产品70个;有机食品企业8家,产品20个。截止至2008年底,全省累计认证并有效使用标志的“三品”总量1558个,企业928家。其中,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765个,认证企业696家、产品1082个;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207家、产品466个;通过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25家、产品100个。
  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被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年新建户用沼气池6万口。至2008年底,全省累计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41.8万口。
六、气候变化、自然灾害、人体健康
全省状况
气候与水资源
  2008年全省年平均气温19.7℃,偏高0.4℃,比上年同期偏低0.5℃,属偏高。全省年降水量为1504.2毫米,偏少107.5毫米,约1成,比上年偏多51.3毫米,属正常略偏少。全省年平均日照时数1745.5小时,偏多13.6小时, 比上年偏多85.8小时,属正常。
自然灾害
  全省陆地及近海地区共发生里氏3.0级以上地震24次,最大的为3月6日发生在古田县的4.8级及7月5日发生在长泰县的4.7级地震。全省陆地及近海地区地震活动水平与上年度相当。
  全年发生赤潮14起,累计面积479.5平方公里,主要出现在宁德沿岸、黄岐半岛、平潭沿岸和厦门同安湾海域等,由于防范及时,措施得当,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福建海域共发生海浪事故8起,死亡及失踪10人,直接经济损失207万元。
  福建沿海共发生溢油2起,溢油量9.86吨,直接经济损失600万元。
  1月下旬~2月上旬,出现了大范围持续阴冷天气,西部、北部的部分县(市)先后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给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电力输送和通讯等行业造成较严重的灾害;春季局部地区出现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6月12~13日,中南部地区先后出现暴雨到大暴雨,闽南部分县(市)出现特大暴雨,使我省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7月23~27日和8月13~21日,两次出现最高气温超过38℃的较大范围持续性高温天气;9月气温异常偏高,创1961年以来的历史记录。全年有10个热带气旋登陆或影响福建省,其特点是影响台风偏多、初台时间偏早,但造成灾害偏轻,其中有2个热带气旋登陆福建省,强热带风暴“海鸥”和台风“凤凰”分别于7月18日和7月28日在霞浦县长春镇和福清市东瀚镇登陆,给我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08年全省因气象灾害共有406.3万人受灾,雷电灾害死亡20人,直接经济损失81.1亿元,气象灾害较常年偏轻。
人体健康
  全省人口死亡率为5.9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化水平为49.9%。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3.8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措施与行动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部署下,针对年初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全力开展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取得了抗冰救灾的全面胜利。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海鸥”和“凤凰”二个登陆我省的台风防御工作,要求做好城市防风、防内涝工作。水利部门加强对水库的值守和巡查,尤其对蓄水位较高的水库实行逐库调度;交通部门按预案适时封闭高速公路;桥墩、海堤和水闸附近不得停泊船只,以防船只走锚漂移撞击桥梁和工程设施;气象部门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及时在暴雨发生2小时之前,对乡镇的降雨情况“点对点”发出警报;国土资源部门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整治,及时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沿海在建、新近投入运行的围垦工程及列为除险加固的海堤保护区内低洼地带人员及时转移。
  按照《福建省赤潮应急预案》的规定,构建赤潮监视监测预警网络,建立一支600多人的赤潮监视志愿者队伍,实现专群共防的网络,赤潮发现率达100%,减少海水养殖业直接经济损失1300万元。
  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9643个,其中医院370个,卫生院862个。年末全省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1.95万人,其中医生5万人,注册护士4.1万人。农村有医疗点的村数占总村数的94.2%,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万人。
七、专 栏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省环保局组织对23个城市2007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定量考核。9个设区市中排名前3名的依次是福州、泉州和漳州;14个县级市得分排名前6名的依次是永安、长乐、晋江、龙海、南安和福鼎。福州、厦门和泉州3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对照“十一五”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实施持续改进计划,巩固提升创模成果;福州市做好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有关准备工作。
  2008年城考指标中,省统计局开展的“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结果,排名前3名的设区城市是:厦门市、泉州市和福州市。
  【环保目标责任制】省政府对各设区的市政府2007年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福建日报》上公布,同时抄送各级党委、人大和组织部门备案。
  【污染源普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基本完成。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规范要求,组织对全省25万多家普查对象进行数据调查、汇总,为“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抓好普查成果的开发和应用,开展城市生活产排污系数调查测算,启动相关专题研究。
  【环境法制】《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报省人大审议。
  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大力推行“绿色信贷”。与金融部门、商业银行建立密切合作和联动机制,以强化环境监管促进信贷安全,以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
  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在泉州开展规范环境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为。
  【主要污染物减排】全省新建一批脱硫设施和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工程促削减;联手打好减排政策“组合拳”,建立重点减排企业的集体约谈制度,以制度抓落实;省级财政新增安排减排专项资金,银行、发改、经贸、环保等部门联合出台支持节能减排的措施,以投入推进度;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在线监测监控实行“日调阅、周分析、月汇总、季通报”制度,开展重点污染源核查,以监管保运行。经过不懈努力,全省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分别比2007年减排1.3和3.77%。
  【行政执法】省直9部门联合开展全省环保专项行动,全省出动执法人员3.51万人次,检查企业1.19万家,立案调查处理违法企业238家。开展环保后督察,对18个整改未到位的环境违法问题督促严格依法处理。
  【环境经济政策】在继续实施脱硫电价同电力企业脱硫效率挂钩、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费同处理效果挂钩、钢铁烧结机脱硫差别电价等经济政策的基础上,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联合出台金融机构支持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对投资项目实施鼓励、限制、淘汰和允许的分类管理方式,加大对重点节能减排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强金融服务节能减排的信息共享和交流。2008年6月,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投资企业集团、省环保局、省经贸委联合搭建平台,邀请港、澳和省内金融机构与节能减排工程项目单位(治污企业)供需见面,达成减排工程资金供需意向近20亿元。
  【环保投入】全省公共财政对环保投入增速明显高于经济增长速度。省级财政在确保原有安排的环保专项资金、排污费使用资金不减少的前提下,继续在公共财政中设立减排专项资金,专款用于年度重点减排项目和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其中省级减排专项资金1亿元,重点用于已建污水处理厂的管网配套补助。省级财政还在增收部分切块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在建污水处理厂的管网配套补助。省发改、建设等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网配套投入。各市、县(区)级财政也加大公共财政对减排工程的投入。
  【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编制完成《福建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2009-2015)》,上报省政府审批。加强环境监测、监察标准化建设,全省通过标准化验收的监测站增至31个,省环境监察总队和14个市、县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验收。加强排污费征收、稽查,全省排污费完成征收入库4.33亿元。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多起全省范围环保专业培训,环保系统干部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全省已有378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不少企业取得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显著效益。省环保局组织编制的《化纤行业(涤纶)清洁生产标准》已由国家环保部正式发布。福州马尾经济开发区投产了一批“静脉”产业,初步形成区域层面的循环经济运行模式,产业链日臻优化。三钢集团、厦门钨业股份公司、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公司和福建泉港石化工业园区作为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环境监测】继续加强各级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全省通过标准化验收的监测站增至31个;建成1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和60套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和龙岩等设区市监测站的环境应急监测车投入使用,用于完成全省重大环境应急监测任务。强化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完成了年度《福建省环境质量概要》、《福建省环境质量年报》、《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的编写工作,及时发布福建省环境质量季报、通报、月报和周报;在报刊和电视上发布《全省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周报》和《福建省设区市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坚持环境质量分析会制度,定期公布全省及各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全省共完成国、省控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监督性监测348家,抽测国、省控重点工业污染企业45家。完成产排污系数的核定工作。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任务。
  【环境科技】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烧结机烟气选择性脱硫技术”获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黄金矿山碱性含砷废水处理研究及其工业化应用”等14项环保类科技成果分获省科学技术二、三等奖。“石化废水处理的光催化关键技术”、“城市污水的人工湿地生物净化技术研究”和“陆源入海排污口特征污染物对邻近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等50项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课题获科技厅立项,共获科研补助经费880万元。“沼气能源转化的镉残留分析及二次污染近红外监测技术”等6个项目与荷兰、美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开展合作研究。
  【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全省环境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完成了省监控中心污染源远程接警监控综合应用系统PDA建设。完成全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电子地图绘制工作。完成九龙江流域各市、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1:1万电子地图绘制工作。完成省级环保行政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完成与省政府视频会议接入工作。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全省共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12154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3710个。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试行)》等要求,完成全省68条流域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的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完成古雷港经济区、湄洲湾石化基地、大田广平煤矿区、龙岩吕凤煤矿区、海西高速公路网,及泉州港、漳州港、厦门港的规划环评,并组织开展环三都澳、福州港、莆田港,以及全省87个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
  【环保产业】全省环保产业产值310亿元。第六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期间,围绕“污染减排”主题,在污染减排、污染防治等领域共征集了56个技术需求、62个项目成果,并促成了龙净环保公司的钢铁烧结机干法脱硫技术项目与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内循环多级喷动流态化烟气脱硫技术项目与三明市清流县氨盛化工有限公司等10个项目成果对接转化,对接项目总投达2.53亿元左右。
  【环境宣传与教育】省环保局与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和福建广播电台开办了环保主题栏目和专题、专版,与中国环境报合作开设海西环境新闻版,与新华网合作设立了“福建环保”频道等宣传平台,并在福建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播报每日全省空气质量和每周全省环境质量。组织了以“和谐社会,环保生活”为主题的“2008年福建省环保公益日宣传活动”以及形式多样的纪念“6·5”世界环境日系列环保宣教活动。同时以“普及环保知识 推进污染减排 保护生态环境”为专题开展了福建省2008年度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宣传月活动。通过采取“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分步推进”的方式,推进了我省全民环境教育试点工作。公众参与环保得到推进,先后开展了全省首届优秀环保志愿者评选活动,举办“首届海峡两岸青年环保志愿者绿色论坛”和组织大学生环保志愿者开展农村环境意识现状抽样调查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完成了污染源普查户外广告宣传的实施和电视公益广告的发布,发布了户外环保公益广告89面。编印了《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有关资料汇编》、《环保与健康知识50问》、宣传海报等环保宣传资料3万余份。
  【绿色创建活动】省环保局和省教育厅联合开展了第四届省级“绿色学校”的命名和表彰活动并组织了连续两届以上绿色学校的复查工作;全省30%的学校参与了创建工作,共有18所国家级绿色学校,165所省级绿色学校,全省各级各类绿色学校已达1875所。开展了省级“绿色社区”的验收考核工作,全省有国家级“绿色社区”11个,省级“绿色社区”21个,各级“绿色社区”达到了516个。组织了省级环境教育基地的评估工作,全省各级环境教育基地已达54个。
【群众环境污染投诉与来信来访处理】 2008年,全省环境污染投诉42594件,处理数42404件,处理率为99.55%,出警人次137428人次。2008年,全省环境信访件为3354件。其中,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3310件,建设项目类26件,行业作风类1件,发明建议类2件,环境监测类2件,其他13件。全年来访1066批次,1751人次。
  【对外合作与交流】省环保局进一步加强与德国、美国、日本、韩国、英国、斯洛伐克、荷兰等国家和台港澳地区的联系,推进对外环保技术交流与项目合作。有效开展中日环保合作项目--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猪技术试点,实现该项目关键技术--日本洛东酵素的国产化。引进德国技术,实施南平炉下镇沼气热电联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积极推进亚洲开发银行援助实施的福建省水质自动监测与生态补偿机制研究项目。认真组织环保分团参加厦门“九·八”投洽会,成功举办第三届福建省环保项目洽谈会,在清洁能源、循环经济、水环境污染治理、“零排放”养殖技术、环保信息交流与技术培训等方面,促成中外合作六项签约。积极参与国家层面的国际履约项目,启动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能力建设项目,融入全球保护臭氧层行动。组织选送优秀儿童绘画作品参加斯洛伐克“绿色世界”国际少年儿童艺术创作大赛活动。参加“2008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会”、“英国在福建”经贸洽谈会等活动,促进我省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和环保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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