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5年1-9月)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5-10-29 16:53

  一、主要流域水质状况

  2025年1-9月,全省主要流域总体水质为优,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100%,Ⅰ~Ⅱ类水质比例78.1%;国控及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100%,其中Ⅰ~Ⅱ类水质比例79.5%,各类水质比例如下:Ⅰ类占4.3%,Ⅱ类占75.2%,Ⅲ类占20.5%,无Ⅳ类、Ⅴ类水和劣Ⅴ类水。

  2025年1―9全省主要流域水质状况

  2025年1-9月,全省主要流域总体水质相对较好的是:交溪、闽江、九龙江。

  二、城市地表水水质状况评价

  2025年1-9月,设区市主要流域水质相对较好的是:南平、三明、宁德。设区市小流域水质相对较好的是:南平、三明、龙岩。

  2025年1-9月,地表水水质相对较好的县级行政区分别是:武夷山市、泰宁县、光泽县、将乐县、德化县、政和县、邵武市、明溪县、建瓯市、建阳区。地表水水质相对较差的县级行政区分别是:晋江市、泉港区、平潭县、龙海区、漳浦县、云霄县、福清市、长乐区、东山县、惠安县。

  备注:

  1.纳入县级行政区地表水水质评价的包括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全省62个县级行政区(40个县、11个县级市,地理位置相对独立的11个市辖区)。其中,平潭综合实验区因涉及流域少,暂参与县级行政区水质评价。地理位置相对独立的11个市辖区为:福州长乐区、漳州龙海区和长泰区、泉州泉港区、三明三元区和沙县区、龙岩新罗区和永定区、南平延平区和建阳区、宁德蕉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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