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以下简称《监管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等文件要求,近期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现场帮扶检查。
抽查范围
综合我局对环评编制单位的日常考核及抽查复核情况、上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情况,重点抽取16家被信用平台列入重点检查名单、近年在我市开展业务较多及“高产”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进行现场帮扶检查。
抽查结果
13家环评编制单位、26名环评编制人员存在未建立环评文件质量控制制度、未按规定将相关资料存档、信用平台提交的相关情况信息不准确、人员离职后信用平台未及时变更信息等问题。
处理意见
根据《监管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以上问题涉及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要求受到通报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人员要吸取教训,完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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