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拟申请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1日。若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联系电话:0591-88367153;传真号码:0591-88367075;电子邮箱:gtc@sthjt.fujian.gov.cn。
一、单位名称:莆田宏盛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原胜利围垦内锦山村355号。
三、设施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原胜利围垦内锦山村355号。
四、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谢树炜,18050501588。
五、经营废物类别:
HW18焚烧处置残渣(772-003~005-18)、HW21含铬废物(193-001-21、193-002-21、261-041~044-21、261-137-21、261-138-21、315-001~003-21、336-100-21)、HW22含铜废物(304-001-22、321-101-22、321-102-22、397-004-22、397-005-22、397-051-22)、HW23含锌废物(336-103-23、384-001-23、900-021-23)、HW24含砷废物、HW29含汞废物(231-007-29、261-051~054-29、900-022~024-29、900-452-29)、HW31含铅废物(除312-001-31外)、HW34废酸(251-014-34、264-013-34、261-057-34、261-058-34、900-349-34)、HW35废碱(251-015-35 、261-059-35、900-399-35)、HW36石棉废物(除109-001-36外)、HW49其他废物(900-042-49、900-046-49)、HW50废催化剂(除900-048-50外)。以上所有类别仅限固态和半固态废物。
六、核准经营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处置(填埋)5000吨/年。
七、核定经营有效期1年。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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