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计划在厦门某地租赁一处仓库,用于存储锂离子成品电池。请问该仓库是否需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149条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10-29 16:19

  根据《厦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厦环评〔2024〕7号)的要求,除危险品仓储(指对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的仓储活动)外,仓储行业无需办理环评与排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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