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福建省辐射环境保护技能竞赛活动》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1-08-19 11:40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总工会近日联合印发实施《2021年度福建省辐射环境保护技能竞赛活动》(以下简称《技能竞赛活动》),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正值建党100周年,为进一步激发全省辐射环境监测和执法人员“铭记党史、不忘初心、爱岗敬业、比学赶超”的工作热情,在全省辐射环境监测和执法系统掀起学习辐射环境监测和监督执法理论知识,钻研提升实操业务本领的新高潮,全面提升辐射环境监测和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努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辐射环境保护铁军先锋队,省生态环境厅、省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度福建省辐射环境保护技能竞赛活动。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以不断强化辐射环境监测人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文化素质水平为宗旨,本着科学、务实、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本次技能竞赛活动。

  三、竞赛内容

  2021年度福建省辐射环境保护技能竞赛活动由辐射环境监测和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检查两大类技能竞赛活动组成。

  (一)2021年度福建省辐射环境监测技能竞赛

  1.参赛单位:面向全省所有具备辐射环境监测能力的监测(检测)机构,鼓励生态环境部门、其他部门以及社会各级各类监测(检测)机构积极报名。凡是近三年经营管理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成立未满三年的以成立以来时间计)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监测(检测)机构和部门均可组队参赛。根据参赛企业的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将推荐能力强的企业进入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环保超市。

  2.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操作竞赛两项。理论知识考试涵盖辐射环境监测基础知识、辐射环境监测方法及技术规范、辐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辐射环境监测数据分析与评价等;现场操作竞赛项目为总α放射性测量、总β放射性测量、失控放射源搜寻及源活度计算三项。

  (二)2021年度福建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检查技能竞赛

  1.参赛单位: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及所属事业单位。

  2.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操作比赛两项。

  四、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预赛

  由各参赛单位自行组织开展预选赛,选拔出参加决赛的人员。

  (二)决赛

  1.辐射环境监测技能竞赛:由各单位选派1支队伍参赛,每支参赛队伍由3人组成,包括1名领队及2名参赛选手。

  2.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检查技能竞赛: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含平潭)分别选派1支参赛队伍参加决赛。每支参赛队伍由3人组成,包括1名领队及2名参赛选手。

  比赛时间根据疫情进展确定。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将此次技能竞赛作为增强辐射环境监测和辐射安全现场检查练兵成效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实施,成立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积极推进辖区技能竞赛活动,创新竞赛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确保竞赛活动有特色、有亮点。本次活动期间伙食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住宿及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全面参与,强化应用。各单位要以本次竞赛活动为契机,充分调动辐射环境监测及执法人员的参赛积极性,加强业务学习,统筹个人与团体能力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加强防控,保障安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技能竞赛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竞赛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适时测量体温,如实登记个人相关信息,返程后要持续跟踪记录参赛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做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不松劲、不懈怠、不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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