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2-02-08 08:57

 

日前,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印发了《福建省“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闽环保土〔20212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对《规划》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地下水环境关系饮水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十三五”以来,福建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开局时期,是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福建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谋划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结合福建实际,制定了《规划》。

二、规划特色

《规划》编制紧紧围绕保障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是什么问题是什么”“方向在哪里”“重点在哪里”四个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梳理七个方向重点任务,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坚持“目标导向”。与国家目标指标紧密衔接,设置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例和“双源”点位水质等2项国家考核指标。同时,结合我省实际设置地下水省控点位V类水例地方管控指标。

突出风险防控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提出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等工作,因地制宜制定污染防控措施,分区管理、分类施策、分级防治,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

着力试点先行在龙岩市开展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新罗、连城、大田等重点区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模式,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省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我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治污,着力“摸清底数、分区管理、分类防控、协同治理”2025年,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到2035年,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四、主要内容

《规划》是“十四五”时期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纲领性文件,主要阐述了规划期内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规划期为2021-2025年。全文主要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现状与形势。主要阐述《规划背景》,分析“十三五”时期取得的工作成效,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和新问题,以及“十四五”时期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以建立“分区管理、分类防控、分级防治”体系入手,提出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源头预防实施风险管控修复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强化地下水监管能力建设、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等重点任务。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投入、推动社会共治、强化智慧监管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措施要求。重在压实地方和部门的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考核评估,合力推进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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