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为弘扬生态文化,进一步引导和推动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2020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及报送时限
1.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2020年生态环保主题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作品于2020年8月30日前报送
2.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2020年生态环保主题书法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作品于2020年8月30日前送。
3.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2020年生态环保主题国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作品于2020年8月30日前报送。
二、有关事项
1.“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系列活动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主办,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由省厅文明办、福建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承办;书法、国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由省厅文明办、福建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福建省海峡生态书画院承办。
2.系列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见附件,请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认真做好作品征集工作,按时限要求及时报送至福建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范志超 联系电话0591—83571248
电子邮箱:fjhb-xjzx@sthjt.fujian.gov.cn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7楼福建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宣传教育科
附件: 1.“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2020年生态环保主题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2.“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2020年生态环保主题书法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3.“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2020年生态环保主题国画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2020年生态环保
主题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承办单位:省厅文明办、福建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二、征稿内容
(一)美丽中国大好风光
展现福建省绿水青山、蓝天碧海等自然景色的摄影作品,直观反映我省近年来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和美丽中国建设成就。
(二)生态文明建设行动
反映在我省小康社会和美丽中国建设过程中社会各界所采取的积极环保行动及背后的故事;在污染防治攻坚战、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艰苦奋战的生态环境人工作场景及背后故事。
(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从不同视角表达我省人民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不断创造并享受美好自然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摄影作品,展现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征稿要求
(一)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电子文件须为JPG格式,作品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图片大小不小于2M,电子照片下方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电话。
2.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的图片数量应在4至12副之间。照片须保留其原始信息,对于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参评照片,视为无效作品。
3.投稿作品须投稿者本人拍摄,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有抄袭、雷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投稿,相关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4.不得对参评作品原始影像删改、添加、技术合成等。可适当调整参赛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等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
5.不接受翻拍作品投稿。
(二)权责说明
1.参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不得有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2.本次活动不设退稿,作者一旦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3.参评作品将视为作者默认同意组织单位用于相关生态环境公益宣传。
(三)注意事项
1.参赛者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
2.因获奖者未能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而导致未能收到获奖证书的,责任由获奖者本人负责。
四、参评方式
由各地生态部门统一征集参评作品,并将作品及汇总表上报省宣教中心邮箱。
五、计划安排
(一)征稿截止时间
2020年8月30日
(二)评选时间
2020年9月上旬
六、奖项设置
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七、评审及入展待遇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获奖者将获得奖金或者将给予奖品及获奖证书。
(三)获奖作者名单将在福建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获奖作品将在福建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或其他场所展示。
附件:“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2020年福建省生态环保
主题摄影作品名单汇总表
附件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2020年
福建省生态环保主题摄影作品名单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
作者姓名 |
作品名称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1 |
|
|
|
|
2 |
|
|
|
|
3 |
|
|
|
|
附件2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2020年生态环保主题书法征集评选方案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承办单位:省厅文明办、福建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福建省海峡生态书画院共同承办
二、基本要求
(一)作品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
(二)作品在环境保护、生态自然、美丽中国的大主题下,采取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名言金句、对联、赋、格言及自作诗等形式均可。
(三)作品既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内涵,又能展现书法的艺术魅力。
三、征稿范围
各级书协及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参加。
四、时间安排
(一)征稿截止时间
2020年8月30 日。
(二)评审时间
2020年9月上旬。
五、投稿要求
(一)作品规格
书法作品,横竖皆宜,单人投稿不超过5幅。
(二)作品形式
作品仅限毛笔书法(草书、篆书等需要附释文)。
(三)署名要求
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电话。
(四)权责说明
1.本次活动不设退稿,作者一旦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2.参评作品将视为作者默认同意组织单位用于相关生态环境公益宣传。
六、作品报送
作品由各地生态宣教部门统一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发至邮箱,作品通过邮寄的方式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七、奖项设置
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八、评审及入展待遇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获奖者将获得奖金或者将给予奖品及获奖证书。
(三)获奖作者名单将在福建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获奖作品将在福建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或其他场所展示。
附件:“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2020年福建省生态环保主题书法作品名单汇总表
附件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2020年
福建省生态环保主题书法作品名单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
作者姓名 |
作品名称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1 |
|
|
|
|
2 |
|
|
|
|
3 |
|
|
|
|
附件3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2020年生态环保主题国画征集评选方案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承办单位:省厅文明办、福建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福建省海峡生态书画院共同承办
二、基本要求
(一)作品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
(二)作品在环境保护、生态自然、美丽中国的大主题下自由创作。
(三)作品既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内涵,又能展现国画的艺术魅力。
三、征稿范围
各级美协及国画爱好者均可投稿参加。
四、时间安排
(一)征稿截止时间
2020年8月30 日。
(二)评审时间
2020年9月上旬。
五、投稿要求
(一)作品规格
国画作品,横竖皆宜,单人投稿不超过5幅。
(二)作品形式
作品仅限国画。
(三)署名要求
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电话。
(四)权责说明
1.本次活动不设退稿,作者一旦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2.参评作品将视为作者默认同意组织单位用于相关生态环境公益宣传。
六、作品报送
作品由各级生态宣教部门统一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发至邮箱,作品通过邮寄的方式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七、奖项设置
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八、评审及入展待遇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获奖者将获得奖金或者将给予奖品及获奖证书。
(三)获奖作者名单将在福建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获奖作品将在福建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或其他场所展示。
附件:“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2020年福建省生态环保主题国画作品名单汇总表
附件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2020年
福建省生态环保主题国画作品名单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
作者姓名 |
作品名称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1 |
|
|
|
|
2 |
|
|
|
|
3 |
|
|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