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召开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省绿盈乡村建设情况、《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政策解读及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成效。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厅新闻发言人郑彧出席发布会,并与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共同回答了记者们关心的问题。
打响“绿盈乡村”品牌 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绿盈乡村’是我们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在全国率先启动的一项重点工作,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郑彧表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而“绿盈乡村”建设把增进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作为根本目的,正是顺应了乡村振兴的需要。
“2018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在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生态镇村‘细胞工程’的基础上,提档升级,率先出台省级乡村生态振兴专项规划,以‘绿盈乡村’建设为抓手,梯次推进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四级调研员蔡雪冰介绍,通过“绿盈乡村”建设,进一步提亮了农村生态环境底色,2020年全省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达95.4%,闽江流域8项生态绩效指标提前完成国家考核要求;进一步丰富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支持创新碳金融产品;进一步拓宽了农村资金渠道,按照省政府关于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要求,指导三明市积极对接农行等金融机构,创新推出“绿盈乡村”贷。
据了解,以“绿盈乡村”建设为抓手,福建探索了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的经验和模式,走出了一条条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生态经济发展道路,有效地推动了福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目前,全省共有四批22个县(市、区)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3个县获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数量居全国前列。2020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福建省“绿盈乡村”建设模式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经验向全国推广。
贯彻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持续深化“放管服”
2021年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36号国务院令,公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六章共计51条,包括总则、申请与审批、排污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从明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类别、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加强排污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予以规范。
“截至2020年底,福建省全面完成约12万多家排污单位的摸排,依法依规核发了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副处长甘来介绍,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从“四个强化”入手,全面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排污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监督调度,同时抓紧制定《福建省2021年排污许可工作实施细则》,确定阶段目标,细化工作安排;强化学习宣传,组织生态环境系统全员学习、集中培训,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企业排污行为,同时狠抓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技术单位两个重点;强化监督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将许可证质量和执行率纳入双百任务考核目标,即3年内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率100%,1年内执行报告提交率100%,同时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专项检查,重点针对无证排污、执行报告不提交情况开展专项执法;强化帮扶指导,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开展线上线下帮扶,提供便利服务。
生态环境执法成效显著
流域执法改革、信访投诉机制改革、亲清服务、信用评价……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得到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国家部委肯定并向全国推广,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福建省取得优异成绩,位居全国前列。“除了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毫不客气、坚决亮剑之外,我们也积极创新思路与机制,通过科技创新提升执法成效,将服务融入监管之中。”郑彧表示。
2020年,福建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联合省公安厅开展第八期“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全省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294起,共处罚款1.83亿元,办理《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596起,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47起;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开展危废专项行动,同步编制印发《涉危险废物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指引》,指导各地依法严厉打击涉危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移送涉危废犯罪案件18起;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点穴排查、联动执法、联动监测等机制,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管和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溯源排查整治,2020年,九龙江流域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同时,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改革、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出台改革实施意见及信访投诉办理规则、有奖举报、整治指南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文件,成立百姓身边生态环境问题处理中心。提前半年完成全省217个“千吨万人”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144个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基本实现饮用水安全“六个100%”工作目标。
“我们出台了《福建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守法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减少或免予现场检查,审慎运用行政处罚手段,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黄世栋介绍,福建还通过实施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进亲清平台建设应用、完善环保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自动监控体系、多维度实化环保网格监管,统筹服务“六保”“六稳”,推进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转型。
下一步,福建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推进水源地整治,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大涉固废(土壤)污染执法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抓好信访问题整治,强化建设项目监管,深化“两法”衔接机制,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以提高执法效能为重点,强化执法信息化管理,丰富“非现场”执法监管手段,健全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创新优化执法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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