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1-07-31 09:00

  近期以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把业务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等专项学习教育活动深入融合,敢于担当责任与使命,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事、烦心事,在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生态福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7月29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召开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进、探索施行“土长制”等工作开展情况。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郑彧出席发布会,并与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共同回答了记者们关心的问题。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 

  “静夜守护”专项行动:提升群众生活居住品质

  城市的噪声水平,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噪声问题也是公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一项问题。今年5月至9月,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文旅厅和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四个领域夜间噪声扰民问题。这项工作已被列入省纪委监委今年“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18项内容之一。

  “厅党组书记、厅长付朝阳提出初心守护、责任守护、满意守护三点工作意见,强调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全力以赴做好‘部门答题’。”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李新国介绍,省生态环境厅始终高度重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静夜守护”专项整治以来,通过构建区域分类治理、联动协调配合、信访投诉处置、典型案例示范、成果验收量化五项工作机制,保障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5月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分兵把口,协调联动,目前已基本形成全省上下一盘棋、全力以赴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并取得初步成效。省环境信访中心数据显示,2021年5月至7月15日,有关噪声污染的投诉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5%,从991件下降至644件。   

  海漂垃圾综合治理:从“有人管”向“管得住”“管得好”转变

  福建拥有漫长的海岸线,海漂垃圾的整治关系到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将其列入2021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予以推动。

  厅海洋生态环境处负责人李荣欣表示,省生态环境厅持续组织无人机航拍抽查,结果显示,福建多措并举,持续强化源头管控和“海上环卫”机制,推动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已取得积极成效。“今年上半年,福建沿海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分布密度同比下降30%-50%。”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加强海漂垃圾源头管控,加快推进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和渔业垃圾减量化,同时结合“河湖长制”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行动,加快建设完善海湾沿岸、河流两岸镇村垃圾收集、分类、处理设施,源头减少陆源垃圾入河下海,加强河漂垃圾防治;全力推进“海上环卫”队伍建设,尤其是福州、漳州、泉州、莆田、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快“海上环卫”队伍实质性组建;持续强化科技支撑和智慧治理,深入开展重点岸段智能监管项目建设,增加布设50个左右海漂垃圾重点防控岸段以及敏感海域海岛视频监视点,开发建设重点海湾海漂垃圾漂移轨迹预测系统,推动业务化运行,指导地方精准环卫;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海洋保护意识,引导志愿者、社会团体和沿海群众参与海漂垃圾治理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共治模式。  

  “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 

  “无废城市”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发展模式。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推动下,2019年4月,福建省光泽县作为全国唯一县级代表纳入国家首批“无废城市”试点。

  两年来,光泽县结合实际,围绕“无废城市”指标、制度、市场、技术“四个体系”,举全县之力全力推进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无废农业”“无废农村”“无废圣农”三篇文章越做越好、亮点纷呈。

  “无废农业”方面,积极探索“无肥”种植模式、“无药”防控模式以及“无害”处置模式,实现农药、化肥使用持续减量,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地膜100%回收利用。

  “无废农村”方面,建立生活垃圾智能化分类体系,创新农村湿垃圾就地沤肥处置模式,建成投用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和大件垃圾循环利用处置中心,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达90%,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达30%,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谈到“无废圣农”,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陈夏彬介绍,光泽县的圣农集团既是产业大户,也是“产废”大户,每年产生鸡粪、鸡血、鸡羽毛、鸡骨等各类固体废弃物近80万吨。通过“无废”试点推动,这些固体废弃物被加工转化为电能、有机肥、动物蛋白等高附加值产品,综合利用率高达95%。“基本实现‘一只鸡吃干榨尽’。”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在总结推广光泽县“无废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家部署,指导支持3-4个设区市申报创建国家“十四五”地级城市“无废城市”创建。  

  探索实施“土长制”:让“地有人管、土有人护、责有人担”   

  2019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和财政等部门印发《福建省土壤环境风险防控试点工作方案》,在上杭、尤溪等10个县(市、区)开展土壤环境风险防控试点,以县为单位分类别、差异化地对11项制度进行探索创新。2020年9月,在上杭县率先探索实施“土长制”,建立土壤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控管理新机制,全面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为打好打赢净土保卫战提供制度支撑。

  针对土壤污染源头众多、职能部门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上杭县全面建立县、乡(镇)、村及工业园区“土长”体系,明确各级“土长”是所辖区域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同时,建立22个部门组成的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将辖区内河(湖)长制、林长制、土长制“三长合一”,共同完善属地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形成对生态环境的全链条保护。

  上杭县将“土长”定期巡查作为落实“土长”制的重要抓手,开展地毯式定期巡查、清单式重点巡查、任务式处置督查,建立健全巡土登记制度,在巡查中排查隐患、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要求。同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细化考核问责,营造共治氛围,多措并举、有力保障“土长制”落地生效。

  2020年以来,上杭县在各级“土长”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1.8万亩耕地安全利用任务,蛟洋循环经济园区磷石膏渣利用率超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全县土壤环境风险有效管控,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黄声福表示,下阶段,省生态环境厅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和系统治污,继续指导龙岩市深化细化“土长制”及其配套措施,在全省积极探索以“土长”制为核心、“防控治”三位一体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打造净土保卫战的“福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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