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实录 | 生态环境部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时间:2022-11-29 08:59

  11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国际合作司司长周国梅,介绍《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二阶段会议筹备,以及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和国际合作方面的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12月7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二阶段会议将在公约秘书处所在地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办。大会主题(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不变,标识不变,中国将继续作为大会主席国,领导大会实质性和政治性事务。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先生、国际合作司司长周国梅女士,介绍COP15第二阶段会议筹备进展,以及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和国际合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今天的发布会以视频连线方式举行。

  下面,我先通报几项我部近期重点工作。

  一、部署蓝天保卫战三大标志性战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要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部署蓝天保卫战三大标志性战役,推动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行动方案》包括1个总体文件和3个攻坚战行动方案,总体文件明确开展攻坚战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3个攻坚战行动方案对三大标志性战役的攻坚目标、思路和具体任务措施进行部署。

  《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聚焦细颗粒物(PM2.5)污染,以秋冬季(10月—次年3月)为重点时段,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以及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为重点地区,针对区域不同污染特征,聚焦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提出针对性攻坚措施,同时强化区域协作机制,精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70%以上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减少30%以上。

  《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为国家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的重点地区,以5—9月为重点时段,加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开展五项攻坚行动,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VOCs污染治理达标行动、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行动以及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到2025年,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全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VOCs、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相关省(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城市为重点,强化部门、区域协同防控,开展五项攻坚行动,包括推进“公转铁”“公转水”行动、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行动、重点用车企业强化监管行动以及柴油货车联合执法行动。到2025年,运输结构、车船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燃油质量持续改善,机动车船、工程机械及重点区域铁路内燃机车超标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全国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90%,全国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铁路货运量占比提升0.5个百分点。

  生态环境部将定期调度各地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通报空气质量改善状况,推动将标志性战役年度和终期有关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有关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二、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颁发

  近期,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评选出了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40个先进集体、60位先进个人,10位“2020—202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106个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8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51个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以上受表彰的地方、单位和个人,在11月19日至20日召开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昌年会上接受了命名表彰及授牌。

  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共表彰了中国生态文明奖94个先进集体、147位先进个人,95位“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命名了468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73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187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这些受表彰的地方、单位和个人,是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生动彰显了新时代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的先锋形象。

  生态环境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样板和示范作用,引导各地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全社会共同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激励更多的地区和各界力量投入到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中来。

  三、制定《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试行)》,科学引导各地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参考指标》明确了美丽河湖的内涵,美丽河湖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依据科学性、引导性、针对性、可行性原则,共制定6项参考指标,包括生态用水保障、自然岸线率、水生植物保护、水生动物保护、湖库营养状态及水华情况、地表水环境质量等指标,每个指标都有相应的计算方法,实现可监测、可统计、可评估。

  “十四五”时期是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由污染防治为主,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转变的关键时期,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是重要的工作抓手。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以国控、省控断面所在河湖为对象,以断面责任地市为主体,力争在“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方面取得突破,到2025年,建成一批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河湖。

  2021年,生态环境部首次开展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共筛选出18个美丽河湖案例。近期,生态环境部将组织筛选2022年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总结提炼优秀案例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将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引向深入。

  下面,请崔书红司长介绍情况。

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

  崔书红:谢谢主持人!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很高兴再次与大家见面,这是第二次和大家在云端相见,也是我第七个年头出席生态环境部的例行新闻发布会。

  去年10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一阶段会议在中国昆明成功举办,来自150多个缔约方国家、30多个国际机构和组织的代表共5000余人参会,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视频出席领导人峰会并发表主旨讲话,宣布中国率先出资成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正式设立第一批国家公园等一系列务实有力的东道国举措。会议通过《昆明宣言》,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进程注入强大政治推动力。

  为加快推进全球生物多样性进程,综合考虑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经中国政府、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加拿大政府协商,并经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主席团决定,COP15第二阶段会议将于2022年12月7—19日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所在地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行。中国将继续作为COP15主席国,领导大会实质性和政治性事务。“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主题和会标等大会主要元素保持不变。我们期待,COP15第二阶段会议能够顺利通过国际社会期待已久的、兼具雄心和务实平衡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为未来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设定目标、明确路径,擘画蓝图。

  中国政府将派出由生态环境部、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交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科学院、香港特区政府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中国代表团赴蒙特利尔参会。目前,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在此,感谢大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COP15大会关注和支持,期待下个月与各位记者朋友共同见证具有里程碑意义的COP15大会成功召开,共同见证政治性、纲领性文件——“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达成,共同谱写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崭新篇章,共同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答记者问

  中新社记者:谢谢主持人!请问作为COP15主席国,中国自昆明第一阶段会议结束后,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是否符合预期?谢谢。

  崔书红:感谢您的提问。

  过去一年,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迈出了新的步伐。刚刚闭幕的党的二十大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要求站在人与自然和谐的高度谋划发展, 将强化生物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作为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深入实施,颁布了《畜牧法》《种子法》,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更新《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目录》。第一批国家公园正式设立,涵盖近30%的陆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北京、广州国家植物园挂牌并向公众开放,开启了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的序幕。

  过去一年,我们还多角度、多维度、全方位发挥主席国推动力和协调作用,切实履行主席国责任,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方面加大高层推动。我们充分把握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20国集团环境与气候部长联席会议、第77届联合国大会高级别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等重要场合和时机,与各国高级别代表就推动COP15第二阶段会议成功召开进行沟通协调,有效提振了全球的政治势头。另一方面主持召开了近40次《公约》主席团会议,出席在瑞士日内瓦和肯尼亚内罗毕召开的“框架”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会议,与各缔约方共同就“框架”相关议题开展讨论,开展更加深入的交流,凝聚更加广泛的共识,为“框架”的最终达成奠定了至关重要的基础。

  过去一年,是我和我的同事工作最忙碌、过得最快的一年,也是非常充实的一年。COP15第一阶段会议仿佛就是昨天的事,目前距离COP15第二阶段会议的正式召开仅剩下10天时间,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也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我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和通力配合下,定能将此次会议办成一届圆满成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缔约方大会,推动开启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新征程。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据了解爱知目标提出的20个目标没有一个完全实现,仅有6个部分实现,进展没有达到预期,请问一下您认为主要原因在哪里,中国的完成情况如何,下一步中国将如何发挥自己的作用,推动下一个十年的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呢?谢谢。

  崔书红:谢谢您的提问。

  COP15会议将制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明确新的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转型变革。在制定新的全球目标时,应充分吸取“爱知目标”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既要提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雄心和信心,更要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充分考虑目标的可达性、可操作性以及各国的发展差异,提出切实可行的实现路径。同时,“框架”还应坚持公正、透明、缔约方驱动原则,完善执行机制和保障条件,特别是要重视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的不足,加强资源调动、科学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在资金、技术和人才方面切实提升发展中国家的履约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体系。

  作为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中国认真落实“爱知目标”,明确各项任务和责任,目标执行取得积极成效。第五版《全球生物多样性展望》中也多次提到中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宝贵经验。一是生物多样性主流化成效显著,探索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担当、公众参与”的生物多样性治理模式。二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力度持续加大,协同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气候变化等突出环境问题。三是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逐步形成,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显著提升,“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社会共识。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更新修订《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持续深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健全外来入侵物种的预警和监测体系,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提供更多的中国实践,贡献更多的中国智慧。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COP15第二阶段会议将致力于达成怎样的目标,取得哪些重要的成果,作为主席国中国在其中将发挥怎样的作用?谢谢。

  周国梅:记者朋友们,早上好!首先谢谢您的提问!COP15第二阶段会议最重要的标志性预期成果就是达成“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框架”),正在谈判中的“框架”是为2030年前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谋定方向的总体性、战略性纲领文件,“框架”着眼于“与自然和谐共生”的2050年愿景,以“2030年使生物多样性走向恢复之路”为方向,在总结以往生物多样性全球目标制订和执行的经验的基础上,凝聚各缔约方和利益攸关方的合力,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提供新的政治引领,扭转全球生物多样性下降的趋势,以全面实现《公约》的目标。简而言之,“框架”的目标就是要扭转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局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国际社会对此高度期盼。

  中国自担任COP15主席国以来,全面履职尽责,多角度、多维度、多层次沟通协调,发挥主席国的领导力和协调力,积极推动“框架”磋商谈判的进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高层推动,政治引领。在COP15第一阶段会议上,中方在高级别会议期间首次设置并成功举办了领导人峰会,九位国家政要和联合国秘书长出席峰会,进一步凝聚了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合力,会上习近平主席提出了务实有力的一系列举措,充分展现了中国作为主席国引领作用。第一阶段会议还通过了《昆明宣言》,提出了当前一段时间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一揽子的行动方案,呼吁各方为制订通过和实施一个有效的“框架”贡献最大的力量。这也充分体现了各方采取行动,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政治决心,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进程提供了政治推动力。

  二是凝聚共识,保持势头。自第一阶段会议结束以来,作为主席国,大会主席黄润秋部长利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20国集团环境和气候部长联席会议、第77届联合国大会高级别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7等重要场合和时机,组织召开了COP15重要议题交流会,高级别圆桌会、吹风会等,与各国就推动COP15第二阶段会议成功召开进行沟通协调,凝聚各方的共识,有效保持了COP15的政治势头。

  三是大力协调,推进磋商。积极引领推动“框架”的磋商谈判进程,截止目前,中方作为主席国,已组织召开了38次COP15的主席团会议,并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一道,先后在日内瓦、内罗毕等地主持召开了四次“框架”工作组会议,为推动“框架”的磋商作出重要努力。从会议的频次来看,特别是主席团会议的频次来看,这在环境领域多边谈判进程中也是不多见的,推动协调的力度是很大的。

  四是多级联动,广泛沟通。围绕推进COP15第二阶段会议和“框架”磋商的进程,大会主席黄润秋部长密集地与东道国加拿大,G20主席国印尼,以及欧盟、英国、挪威、新西兰、德国、法国等多个缔约方部长级代表和公约秘书处、主席团成员、国际机构组织等利益攸关方开展了广泛的沟通和协调。另外,中方作为主席国也在不同的层级与哥伦比亚、巴西以及非洲国家等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和协调,各方都非常肯定中方作为主席国协调各方立场的努力,也表示愿意和中方一道,共同推进达成兼具雄心和务实平衡的“框架”。谢谢大家!

 

  新华社记者:长江江豚、白鲟等都是长江中特有的大型水生生物,是长江生态系统的晴雨表,今年7月长江白鲟被正式宣布灭绝,长江江豚也是濒危物种,这是否意味着长江禁渔未能发挥出恢复长江生态系统的作用,如何看待长江面临的生物多样性危机,后续还将采取哪些重要的措施?谢谢。

  崔书红:感谢您的提问。

  物种濒危、灭绝是当前全球面临的突出的普遍性问题,越发凸显了全球采取共同行动、扭转生物多样性丧失被动局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19年5月,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也就是IPBES,发布的全球评估报告指出,人类活动已经改变了75%的陆地环境,66%的海洋环境受到影响,超过85%的湿地已经丧失,全球四分之一的物种正遭受灭绝的威胁,三分之一的海洋鱼群被过度捕捞,近五分之一地球表面面临动植物入侵风险。2020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评估结果显示,全球有41%的两栖类、26%的哺乳类动物和14%的鸟类处于受威胁状态,全球生物多样性普遍受威胁的形势还在持续恶化。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沿江省(市)调研和主持召开座谈会,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各地方和各部门认真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十年禁捕。2020年12月,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颁布,为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长江野生物种生境得到极大改善。长江流域已建立保护长江江豚相关的自然保护区13处,覆盖了40%长江江豚的分布水域,保护近80%的种群。调查显示,2017年赤水河率先试点全面禁捕后,赤水河鱼类资源量增加了近1倍,特有鱼类早期资源种数由禁捕前的32种上升至37种,资源量达到禁捕前的1.95倍。2020年和2021年,鄱阳湖刀鲚的资源量增加了数倍,已溯河洄游至历史上限洞庭湖水域,多年未见的鳤鱼在长江中游再次出现。在南京、武汉等长江干流江段,“微笑天使”长江江豚出现频率显著增加,部分水域单个聚集群体达到60多头,自由欢快地逐浪长江。

  总的来看,实施长江重点流域禁渔是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的关键之举。下一步,我们将落实《长江保护法》,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深入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推进长江流域珍稀、濒危物种保护。谢谢。

 

  海报新闻记者:中国自2017年开展绿盾行动,请问今年是否会开展类似的行动,这些年的实施效果如何?谢谢。

  崔书红:谢谢您的提问。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自2017年起,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侵占和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督促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截至2021年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完成率达94.7%,其中,17个省份的整改完成率高于95%。

  通过“绿盾”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一些地方不再敢随意侵占自然保护区,对“国之大者”有了敬畏之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增人类活动问题总数和面积实现了明显“双下降”,基本扭转了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趋势。“绿盾”专项行动已成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和生态环境强化监督的品牌,有力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今年,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绿盾2022”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向地方推送了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点人类活动问题线索,组织各地开展实地核查,严肃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

  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组织好“绿盾”专项行动等监管工作,切实维护自然保护地生态安全,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谢谢。

 

  南华早报记者:我想问一下目前“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谈判进展如何?谈判最大的难点和各方最大的分歧点是什么?中国作为主席国怎么样促进目标的达成?谢谢。

  周国梅:谢谢您的提问。

  自2019年开始,“框架”已经召开了4次不限名额工作组会议进行线下磋商谈判,中方作为主席国,一直发挥着领导力和协调作用,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进程,为下一阶段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设定了目标和路径。过去两年时间,也以线下、线上多种形式组织了多个层面的技术交流机制,频繁交流沟通,从政策和技术多层面推动各方对重点关切议题的理解和共识。

  经过4轮工作组会议的谈判磋商,“框架”目前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框架”结构及核心表述已经基本成型。谈判磋商期间各方求同存异,相向而行,对议题有了充分的交流和认识。对于仍存在挑战性议题的下一步走向也进行了非常充分的交流,为最终形成能为各方接受的解决方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生物多样性公约》确立了三大目标——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及公正合理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框架”谈判紧紧围绕《公约》设立的这三大目标,努力确保具备雄心的同时,也能够务实平衡、可行可达。国际社会的共识是,这三大目标应当全面平衡落实,而不是过于强调其中的某一方面。当然,对于196个缔约方参与的多边谈判进程而言,“框架”谈判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各方在一些具体议题方面也还存在分歧。“框架”如何把握和体现这三大目标的平衡,还需要进一步的沟通和努力。同时,“框架”的通过和实施最终有赖于它的实施机制。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源调动和资金支持,这是“框架”谈判议题的一个重点,也是难点。

  虽然磋商还存在不少困难和分歧,但各方向中方都表达了对谈判进程和中方作为主席国的坚定政治支持和弥足珍贵的信心。在此,我们要感谢《公约》秘书处和主席团、各缔约方以及利益攸关方一直以来给予中方作为主席国的支持和协助。我们相信国际社会一定会呼应并践行本届大会的主题——“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所体现的共同体精神,展现出化解这些困难与分歧的智慧和勇气,对此我们充满信心。

  当前,距离第二阶段会议召开已经进入倒计时,在COP15第二阶段会议的举办过程中,中方也将继续发挥主席国的作用,在公约秘书处、主席团、东道国以及各相关方的支持下,与各缔约方和其他利益攸关方一道,不遗余力地推进谈判进程,保持第一阶段会议以来所营造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政治势头,凝聚国际社会最广泛的共识,推动“框架”的达成,确保在蒙特利尔举办的COP15第二阶段会议与在昆明举办的第一阶段会议一样,取得圆满成功。谢谢。

 

  北京青年报记者:我们注意到,中国创造性设立了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得到了国际上的广泛认可。请问一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建设取得了怎样的成效,在监管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积攒了怎样的经验?谢谢。

  崔书红:谢谢您的提问。

  生态保护红线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30余份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均对“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作出规定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生态环境部协同有关部门,立足生态保护红线监督性监管职责,不断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环境部协同自然资源部积极指导31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占陆地面积的30%以上,覆盖了所有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和生物多样性分布关键区,90%的重要生态系统类型和74%的野生动植物得到了保护。

  二是构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联合有关部门编制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聚焦“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监管目标,生态环境部制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指标体系(试行)》,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保护成效评估(试行)》等七项标准规范。同时,自2020年起,生态环境部组织天津、河北、江苏、四川、宁夏等省份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流程,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制度。

  三是建设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目前,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已经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上线试运行,并初步建立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库。平台正式运行后,可以及时将监测结果推送给管理人员,发挥“天—空—地”一体化立体监测作用,成为生态环境部履行监管职能的“千里眼”、“顺风耳”和“预警机”。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工作,以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为依托,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流程,及时发现生态破坏问题并监督整改落实,保障生态保护红线持续提供优质生态产品,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也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关注重点,中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南南合作开展了哪些工作,在对外投资合作活动中如何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谢谢。

  周国梅:谢谢您的提问。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中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同时,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进程中,也尽己所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起合作,共同努力,推动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工作。

  一是坚持绿色驱动,支持发展中国家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中国在“南南合作”框架下,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我们建立了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中心,定期举办环境合作圆桌对话,围绕生态系统管理、生命多样性保护等议题进行交流。依托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与东盟国家合作开发和实施“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保护合作计划”“大湄公河次区域核心环境项目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计划”等项目,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规划及管理以及社区生计改善等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再比如中国、老挝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区面积已经达到了20万公顷,为有效保护亚洲象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提供了很好的机制。建立中非环境合作中心,促进环境技术等方面的合作,共享绿色发展的经验和机遇。中科院中非联合研究中心已经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领域培养了200余名非洲的研究生,为非洲国家建立起了本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人才队伍。

  二是加强政策引领,强化对外投资活动的环境管理。中国政府始终鼓励和引导企业在对外投资合作当中秉持绿色发展的理念,生态环境部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实施了《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对外投资合作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指南》等政策文件,对项目实施的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国企业在承建和设计对外投资合作建设项目的时候也都严格遵循东道国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引入先进的绿色低碳环保理念。比如肯尼亚的蒙内铁路,从蒙巴萨到内罗毕的蒙内铁路,全线设置了大型动物通道、桥梁路和涵洞,以保障野生动物的自由迁徙。再比如在加纳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还专门建立了“海龟孕育中心”,放生小海龟。这些项目既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也保护了生物多样性,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三是依托合作平台,加强国际交流和能力建设。我们发起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在生物多样性、全球气候变化治理和绿色转型等方面开展了有效的、积极的合作。还建立了“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收集吸纳了一百多个国家生物多样性相关数据,以开展相关的研究。实施了绿色丝路使者计划,与发展中国家共同加强包括生物多样性在内的环保能力建设。中国科学院还专门建立了东南亚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开展联合科学考察、重大科学研究、政策咨询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

  未来,中国愿意继续借助“一带一路”“南南合作”等多边合作机制,为发展中国家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支持,也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地球生命共同体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谢谢。

 

  环球时报记者:COP27日前已在埃及沙姆沙伊赫闭幕。请问大会取得了哪些重要成果?中方在谈判过程中起到了怎样的积极作用?谢谢。

  刘友宾:《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7次缔约方大会(COP27)在加时39个小时后闭幕,会议通过了数十项决议,围绕减缓、适应、损失和损害、支持等议题达成了相对平衡的一揽子成果。其中1号决议“沙姆沙伊赫实施计划”重申坚持多边主义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原则,强调各方应合作应对紧迫的气候挑战,为推动《巴黎协定》全面有效落实注入了积极动力。

  本次大会以“共同落实”为主题,对发展中国家高度关切的适应、资金及损失和损害问题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其中,建立损失和损害基金成为一大亮点,大会也决定启动建立全球适应目标框架,有力回应了发展中国家的迫切诉求。然而,我们也遗憾地看到,发达国家依然没有充分正视自身的历史责任,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等问题上态度消极,发达国家承诺的每年1000亿美元资金支持仍未兑现,也没有就适应资金作出明确的出资安排。

  中方高度重视本次大会,全力支持主席国埃及成功办会。习近平主席特别代表、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出席领导人“沙姆沙伊赫气候履行峰会”并担任中国代表团顾问,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任团长,生态环境部会同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个部门和研究单位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参会。中方全面深入参与近百项议题谈判磋商,坚定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为会议取得一揽子积极成果作出了重要贡献。中方在大会期间向《公约》秘书处正式提交了《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进展报告(2022)》,体现了中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决心和成果。中国代表团在大会期间成功举办“中国角”,分享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此次大会上,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兼秘书长、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当选为缔约方大会主席团副主席。

  中方将一如既往维护多边主义,继续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持续深化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在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指导下,与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巴黎协定》全面平衡有效地落实,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谢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的问题是,近些年中国大力推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两山”基地创建工作,请问一下现在进展情况如何?取得了怎样的成效?谢谢。

  崔书红:谢谢您的提问。

  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践行“两山”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先行先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在刚刚举办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昌年会上,我们对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进行了命名。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共命名6批468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187个“两山”基地,在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撑国家重大战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起到标杆引领作用。

  一是,“示范引领”成效显著。创建地区在绿色发展水平、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繁荣生态文化、培育生态生活等方面走在前、做表率,不仅生态环境“颜值高”,而且绿色发展有“内涵”。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单位GDP能耗水平处在国家或所在省市领先水平,圆满完成水、气、土等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是,“集群效应”作用凸显。示范建设正不断由个体示范向区域整体推进。截至目前,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青藏高原地区分别有305、187、47个地方获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命名。全国有70个地级行政区成功创建,示范建设正逐步成为区域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抓手。

  三是,“两山”转化模式和机制丰富多样。各地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形成了“生态修复、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工业、‘生态+’复合产业、生态市场、生态金融、生态补偿”等多种实践模式,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提供了经验借鉴和参考样本,在推动生态惠民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

  四是,显著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参与水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党政领导干部积极参加生态文明培训,公众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均达到80%以上,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超80%,新建绿色建筑、公共交通出行等均达50%以上,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参与水平显著提升。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生态环境部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不断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体系,健全动态管理机制,从严把控,系统提炼典型案例与模式,积极利用COP15等国内、国际场合加强宣传推广,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案例和中国方案。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维护生物多样性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中国政府在支持非政府组织、企业以及公众维护生物多样性方面有何新的进展,下一步有哪些安排?谢谢。

  崔书红:感谢您的提问。

  非政府组织、企业和公众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都扮演着必不可少的重要角色。

  2018年,在埃及召开的COP14大会上,由中国政府、埃及政府、《公约》秘书处共同发起“沙姆沙伊赫到昆明”人与自然行动议程倡议,以在线平台的形式,收集并展示包括地方政府、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和地方社区等不同领域的非国家利益攸关方在生物多样性方面所做出的具体承诺和贡献。截至目前,有超过10%的承诺和贡献是中国非政府组织、企业等利益攸关方做出的。其中10家中国NGO和企业承诺在未来10年投资25.5亿元促进10万平方公里保护地提高保护效率并鼓励和引导100多家机构参与承诺行动。

  截至2022年7月,36家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24家外资银行及国际组织发布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共同倡议,已经有来自于19个国家的103家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并签署生物多样性融资承诺,这是生物多样性在金融领域主流化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对于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推动和落实“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作出重要贡献。

  今年5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期间,我们正式发起成立了中国“工商业生物多样性保护联盟”,旨在推动形成工商业参与生物多样性治理新格局,探索创新型解决方案。目前联盟成员单位已有近50家,不仅涵盖了供应链上、中、下游的企业,还有来自能源、互联网等领域的新技术企业。为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的转化通道,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提供了新机遇。

  过去一年,各类科普宣传活动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我们在公交车、地铁站、机场等公共区域经常可以见到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社交媒体上,关于生物多样性的科普视频也在悄然兴起,河马刷牙、熊猫吃笋、朱鹮睡觉……吸引上千万网友观看,动物们的饮食起居意外开启社交媒体上新的“流量密码”,公众也通过对动物习性的观察,丰富了自己的生活,激发了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积极性。

  公众参与贵在行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企业、公民力量,使其主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化升级,营造全社会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绿色新风尚。谢谢。

 

  刘友宾: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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