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公布2023年12月和1—12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时间:2024-02-05 16:20

  一、总体情况

  12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1.9%,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上升4.9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3.3%,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上升0.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2%,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下降16.4%;O3平均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8%,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上升5.1%;PM10平均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1%;SO2平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NO2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7%;CO平均浓度为1.3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2%。

  1—12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5.5%,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实际为86.8%,好于年度目标0.6个百分点,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82.0%)上升3.5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6%,扣除沙尘异常重污染天后,实际为1.1%;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优于年度目标(32.9微克/立方米)2.9微克/立方米,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36微克/立方米)改善16.7%;O3平均浓度为1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7%,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下降2.7%;PM10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9%;SO2平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8%;CO平均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

  二、重点区域

  (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12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3.2%,同比下降9.1个百分点,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上升7.8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5.0%,同比下降2.7个百分点,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下降7.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7%,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下降21.0%;O3平均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5%,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上升22.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多的城市为德州、衡水、淄博等城市。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3.1%,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上升10.0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3.6%,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下降1.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下降24.6%;O3平均浓度为1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下降7.7%。

  12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7.2%;1—12月,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5.3%,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3%。

  北京市12月优良天数比例为80.6%,同比下降16.2个百分点,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持平;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下降3.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3.5%,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下降15.6%;O3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上升8.5%。1—12月,优良天数比例为74.2%,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上升8.4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2%,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上升1.1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7%,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下降23.8%;O3浓度为1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3%,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下降8.4%。

  12月,北京市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9.7%;1—12月,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6%,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6%。

  (二)长三角地区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7%,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上升4.9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4.4%,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上升4.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8%,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下降5.2%;O3平均浓度为8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2%,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上升5.1%。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多的城市为徐州、阜阳等城市。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7%,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上升7.2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9%,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上升0.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2%,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下降22.0%;O3平均浓度为1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下降3.7%。

  12月,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0%;1—12月,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1%,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3%。

  (三)汾渭平原

  汾渭平原11个城市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2.2%,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上升8.2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8.2%,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下降5.0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下降18.8%;O3平均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上升20.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多的城市为咸阳、运城等城市。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7.4%,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上升5.7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4.2%,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下降1.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5%,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下降21.8%;O3平均浓度为16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下降2.3%。

  12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7.0%;1—12月,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6.9%,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3%。

  图1  2023年1—12月全国及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比较

  三、重点城市排名

  12月,168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城市依次是昆明、拉萨和张家口等城市(从第1名至并列第19名);空气质量排名后20位城市依次是咸阳、兰州和渭南等城市(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20名)。见附表1。

  1—12月,168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拉萨和舟山等城市(从第1名至第20名);空气质量排名后20位城市依次是绵阳、咸阳和临汾等城市(从倒数第1名至并列倒数第19名)。空气质量变化排名前20位城市依次是漯河、驻马店和鹤壁等城市(从第1名至并列第20名);空气质量变化排名后20位城市依次是绵阳、长沙和南充等城市(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20名)。其中,绵阳市科技城新区的高新区自来水公司站点4月和5月、长沙市开福区的伍家岭站点6月受到严重人为干扰,对所在城市当月六项污染物浓度进行了最大值替代处理。见附表2、3。

  12月和1—12月重点区域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及具体天数详见附表4。

   附表 1

  202312月168个重点城市空气

  质量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


   附表 2

    2023年1-12月168个重点城市空气

    质量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


  注:*绵阳市科技城新区的高新区自来水公司站点4月和5月、长沙市开福区的伍家岭站点6月受到严重人为干扰,对所在城市当月六项污染物浓度进行了最大值替代处理。

    附表 3

    2023年1-12月168个重点城市空气

    质量变化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


  注:*绵阳市科技城新区的高新区自来水公司站点4月和5月、长沙市开福区的伍家岭站点6月受到严重人为干扰,对所在城市当月六项污染物浓度进行了最大值替代处理。

    附表 4

    202312重点区域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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