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工信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近期,生态环境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气候〔2024〕2号),明确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做好技术推荐和申报工作”。按照国家部署要求,为加快推广应用我省的低碳技术,现就组织征集第五批《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技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征集的低碳技术范围主要涵盖能源、工业、农业、建筑、交通等温室气体减排关键领域,分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重点领域降碳和储碳固碳三个类别。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征集工作。
二、请省直各相关部门组织本领域的地市主管部门、企业、科研机构等广泛征集低碳技术;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本领域的低碳技术征集。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填写《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申报表》(其中“推荐单位”可以是各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收集汇总申报材料。
三、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技术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由我厅统一汇总并组织专家审核后报送生态环境部。
联 系 人:苏汝波
联系电话:(0591)88367063
电子邮箱:dqc@sthjt.fujian.gov.cn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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