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上半年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3-12-05 09:50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贯彻落实环评“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和我省环评文件编制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上半年我省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含派出机构)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审批的输变电工程环评文件复核,现将复核结果进行通报。

  一、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本次共复核19份环评文件,发现4份环评文件主要存在环境质量现状布点不符合相关规定,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等质量问题。根据《监管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分办法》),对4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4名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详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一)请被通报的编制单位、人员深刻汲取教训,完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提升环评专业技术水平;其他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高度重视环评文件质量,树立企业与个人良好诚信形象。我厅将常态化开展输变电工程环评文件复核,有关结果抄送生态环境部。

  (二)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审核把关,对编制的环评文件内容和结论负责,减轻输变电工程造成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

  (三)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发挥辐射环境专家作用,重点关注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内容,强化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各地应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立即开展自查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相关建设项目产生不良环境影响,同时在项目后续监管中予以重点关注。

  附件:1.2023年上半年输变电工程环评文件复核成绩

  2.2023年上半年输变电工程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3年上半年输变电工程环评文件复核成绩

  表1-1 省内编制单位环评文件复核成绩

序号

编制单位

平均

分数

环评文件抽取数量

不合格环评文件数量

1

厦门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77.5

1

0

2

天进(福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6.5

1

0

3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75.5

1

0

4

福州庆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72.5

1

0

5

龙岩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72.0

1

0

6

福建亿兴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72.0

1

0

7

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71.5

1

0

8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1.5

1

0

9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67.5

1

0

10

福证通(福州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4.5

1

1

11

厦门益家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4.5

1

1

12

福建伯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4.0

1

1

 

  表1-2  省外编制单位环评文件复核成绩

序号

编制单位

平均

分数

环评文件抽取数量

不合格环评文件数量

1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82.0

1

0

2

北京水木丰岳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74.7

1

0

3

辽宁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74.5

1

0

4

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4.5

2

0

5

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74.0

1

0

6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52.5

1

1

  

附件2

  2023年上半年输变电工程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

单位

存在的质量问题

编制单位及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编制人员及信用编号

编制单位失信记分

编制人员失信记分

审批

部门

环评文件评审专家

失信记分依据

1

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8.1.1.1、6.3.2相关要求。

福证通(福州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103MA32E92M8Y

李迎芳BH041245

5

5

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2

同翔高新城海辰锂电110kV专用变及进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环境质量现状布点不符合相关规定。

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6.3.2要求;

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8.1.2.4、8.2.2.1预测结果及评价的要求。

厦门益家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2056852932478

朱志军BH012567

5

5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九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3

阳光中科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本项目电磁环境影响未对地下电缆进行类比监测或定性分析,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4.10.2、4.10.3的基本要求;未进行变电站运营期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预测评价分析,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第8.5.1的要求。

福建伯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102MAC5NRHJ6D

张立臣BH059475

5

5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九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4

泉州石狮五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石狮市供电公司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本项目变电站、架空输电线路声环境影响分析,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相关规定。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12360000858266387A

林勇山BH014400

5

5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九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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