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2023年12月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福建莆田莆南(太湖)500kV输变电工程 |
莆田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
江苏朗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莆田莆南(太湖)500kV输变电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1、莆南(太湖)500kV变电站。拟建莆南(太湖)500kV变电站位于莆田市城厢区太湖村东侧,变电站总占地面积5.2201hm2,站区围墙内占地为3.92235hm2。本期拟建一组1000MVA主变(#2主变),500kV出线(间隔)4回,220kV出线(间隔)6回,1组60Mvar低压电抗器和1组60Mvar低压电容器;新建2座事故油池,其中主变事故油池1座,容积为110m3;低抗事故油池1座,容积为15m3。 2、湄洲湾二厂~莆田Ⅰ、Ⅱ回π入莆南变500kV线路工程。 本线路工程由莆南(太湖)~湄洲湾500kV线路和莆南(太湖)~莆田500kV线路组成;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2.6km,其中莆田侧双回路0.5km,湄洲湾侧500kV同塔双回路1.3km、500kV/220kV同塔混压四回路0.8km。新建铁塔8基(永久占地0.55hm2),其中同塔双回路塔4基、同塔混压四回路塔4基。拆除原500kV洲莆I、II回线路路径长约1.85km,拆除铁塔6基(原500kV洲莆线#52~#57段)。
|
(1)电磁环境。 1)变电站选址避让生态敏感区和居民密集区;变电站进出线方向选择尽量避开居民;尽量提高导线、母线、均压环等金具的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合理布局变电站内配电装置,尽量避免电气设备上方露出软导线。 2)严格执行有关设计规程、规范,应因地制宜选择线路型式、架设高度、杆塔塔型、导线参数、相序布置等,减少电磁环境影响。
(2)生态环境 1)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施工期开挖土方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严禁向河流池塘内等水生物栖息地排放废水,严禁破坏水生物栖息地。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2)在生态保护红线附近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站址施工营地、线路牵张场、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尽量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必要时可采用临时围栏等设施,避免砍伐或者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树木,以减轻生态扰动的强度。 3)生态保护红线内旧线拆除过程中加强塔基区植被保护,尽可能不砍伐现有林木,对不可避免而造成的局部植被破坏区域采用当地乡土植被恢复,恢复原有土地功能,使其与周围景观协调一致。且拆除下的杆塔及导线等材料需临时堆放在周边现有硬化空地内,严禁拆除材料堆放点破坏现有植被。 (3)声环境 变电站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控制主变压器1m处声压级为72.4dB(A),低压电抗器(油浸式)1m处声压级为75dB(A),站用变1m处声压级为60dB(A)。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站址周围声环境达标。 (4)海洋环境 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期,禁止向海域内排放废水、废弃泥浆等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排入海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于拌合等施工工艺,部分用于施工场地的喷洒降尘,油水分离器产生的油污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采取了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13、87300299(传真)
电子邮箱:f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邮政编码:350003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生态环境部
省(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省直厅局网站
市县(区)生态环境局网站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64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270号 备案号: 闽ICP备13013504号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邮箱:bgs@sthjt.fujian.gov.cn邮政编码:350003
版权所有:©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中文域名: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政务
主办单位: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维护单位: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