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拟作出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3-12-12 14: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2023121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卫星上行站高清建设项目

福州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工程项目位于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北大道6号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地球卫星上行站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套直径13米的发射天线,一栋高清技术综合楼,一栋高功放室及配套用房。

1.电磁环境

①加强卫星上行站站运行管理,制定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②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法规等方面学习和培训。③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定期检查天线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性能,发现隐患及时断电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卫星上行站正常运行。

2.生态环境

施工期间做好水土保持,布设雨水管网、设置排水沟和沉砂池。减少对施工区域周边地表植被的压占,不得随意扩大施工面积。工程结束尽快实施生态恢复措施,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选择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3.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检修,减少因机械故障造成的噪声。②统筹规划总平面布置,尽量在房间内集中布置声源设备,远离噪声敏感的区域。

2

泉州市泉港区医院1DSA机项目

泉州

泉州市泉港区医院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在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2098号泉州市泉港区医院病房大楼1号楼一层内,使用1DSA机,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3

厦门海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台工业CT机项目

厦门

厦门海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华和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厦门市同安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厦门海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CT试验间内使用1台工业CT机,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4

云霄县医院整体迁建一期工程DSA机项目

漳州

云霄县医院

深圳市华南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在漳州市云霄县火田镇开漳大道东侧云霄县医院医技楼二层和四层内,分别使用1DSA机,2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5

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1DSA机项目

三明

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在三明市沙县区城关新城中路16号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住院楼一层内,使用1DSA机,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6

宁德思客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生产使用销售工业CT机项目

宁德

宁德思客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在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疏港路115宁德思客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内,生产、使用、销售工业CT机,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一、公示时间:20231212日-2023121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1387300299(传真)

电子邮箱:f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邮政编码: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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