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4日拟作出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02-04 09: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20242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厦门鸿基伟业复材科技有限公司2台工业CT机项目

厦门

厦门鸿基伟业复材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拟在厦门市同安区集祥路 69 厦门鸿基伟业复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一楼测试房内设置 1 X 射线检测室,使用 1 台自屏蔽式 X 射线检测系统和 1 台自屏蔽式微焦点工业 CT 机, 主要用于自行车车圈、自行车车架等炭纤维制品的无损检测分析。

1.外照射防治措施: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拟设置机均拟设置门--灯联锁装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视频监控等,检测室设置门禁系统,可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2

厦门长庚医院有限公司1DSA机项目

厦门

厦门长庚医院有限公司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拟在厦门海沧区新阳街道霞飞路123号厦门长庚医院门诊大楼三楼预留机房(心导管检查室2)及其对应控制室、电脑机房等区域建设1DSA机房及其配套用房,使用1DSA机(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医疗诊治。

1.外照射防治措施: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一、公示时间:202424日-20242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1387300299(传真)

电子邮箱:f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邮政编码: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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