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9日拟作出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04-09 07: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202449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闽清县总医院1DSA机项目

福州

闽清县总医院

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0号闽清县总医院住院大楼二层内,使用1DSA机,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2

厦门双瑞海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5X射线探伤机项目

厦门

厦门双瑞海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华和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厦门市翔安区翔安西路和海翔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B4#厂房东北侧新建一座探伤室及其控制室等配套用房,使用 5 台工业 X 射线探伤机,开展室内探伤业务,均为固定探伤(不涉及移动式探伤业务),主要用于不锈钢管道、焊接钢材产品等的无损检测。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3

明溪县总医院1DSA机项目

三明

明溪县总医院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199号明溪县总医院门诊综合楼一层内,使用1DSA机,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4

福建鑫桦钢管有限公司固定式X射线探伤项目

福州

福建鑫桦钢管有限公司

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漳流村福建鑫桦钢管有限公司厂房内,新建1间探伤房,使用1X射线探伤机进行固定探伤,为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5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台工业CT机项目

宁德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庚壕环境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于创新实验室R1栋地下一层使用1台工业CT机,于工程中心E28栋厂房二层使用1台工业CT机,于储能工厂Q1栋厂房四层使用2台工业CT机,4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一、公示时间:202449日-202441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1387300299(传真)

电子邮箱:f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邮政编码: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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