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2024年9月19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安市医院新院区(一期)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及核医学科项目 |
泉州南安 |
南安市医院 |
泉州市荣源水土保持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拟在位于南安市柳城街道江北大道与环园西路、学府路交界处的南安市医院新院区内的医技楼一楼建设核医学科,使用Tc-99m开展SPECT诊断工作;拟在医技楼负一楼建设一间医用直线加速器机房及其配套用房,使用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用于放射治疗。 本项目使用的医用直线加速器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核医学科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22E+07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1.医用直线加速器:按标准要求设置加速器机房的屏蔽防护。在防护门门外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设置门-机-灯联锁、急停按钮、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按要求进行了分区设计。 2.核医学科: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在控制区入口处均拟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核医学科内部设置地面导向标示,放射性药物拟设置存放和使用台账,严格执行放射性药品登记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4.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固定式剂量仪等,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5.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
2 |
莆田九十五医院PET/CT 放射诊断项目 |
莆田市荔城区 |
莆田九十五医院 |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拟将莆田市荔城区东岩路 485 号莆田九十五医院院区内的勤务楼一楼改建为 PET 中心,新建一座 PET/CT 机房及配套,新购一台联影医疗生产的 PET/CT,使用 F-18 开展 PET/CT 显像检查;新购一枚 PET/CT 用衰减校正源 Ge-68;在楼西南侧建设埋地槽式衰变池供 PET 中心使用。 核医学科 PET 中心的 F-18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 7.4E+6Bq,属丙级非密封工作场所;一枚拟购Ge-68衰减校正源属Ⅴ类放射源;拟购的联影PET/CT属Ⅲ类射线装置。 |
1.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按控制区、监督区进行划区管理,核医学科设计有设立相对独立的工作人员、患者、放射性药物和放射性废物路径,并张贴控制区、监督区标志和患者导向标识或提示。放射性药物拟设置存放和使用台账,严格执行放射性药品登记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固定式剂量仪等,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
3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台工业CT机项目 |
宁德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在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从博发产业园三层搬迁1台工业CT机至湖东厂区N4栋厂房四层内,于储能工厂Q1栋厂房四层和Q3栋厂房一层分别使用1台工业CT机,共3台工业CT机,均为Ⅱ类射线装置。 |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
4 |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台辐照交联电线电缆生产电子加速器项目 |
南平 |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在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太阳路1号江南新区机电装备园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1号厂房东南角内,新增1台辐照交联电线电缆生产电子加速器,为Ⅱ类射线装置。 |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
5 |
福建省老年医院1台DSA机项目 |
福州 |
福建省老年医院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在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47号福建省老年医院1号楼三层内,使用1台DSA机,为Ⅱ类射线装置。 |
1.外照射防治措施: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13、87300299(传真)
电子邮箱:f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邮政编码: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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