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2025年4月1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3 |
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七〇三台迁建工程 |
三明 |
福建省尤溪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三明市闽环国投环保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三明市尤溪县西城镇光林村林坑,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3座中波发射塔,安装8部功率为10kW发射机(四用四备),新建节目传送系统、全台自动化系统、中波发射机房、综合业务楼等配套设施。 |
1.电磁环境 ①加强中波台站运行管理,制定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②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法规等方面学习和培训。③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定期检查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性能,发现隐患及时断电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中波台站正常运行。 2.生态环境 ①施工期间做好水土保持,布设雨水管网、设置排水沟和沉砂池。②减少对施工区域周边地表植被的压占,不得随意扩大施工面积。③工程结束尽快实施生态恢复措施,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选择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3.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检修,减少因机械故障造成的噪声。②统筹规划总平面布置,尽量在房间内集中布置声源设备,远离噪声敏感的区域。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采取了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一、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13、87300299(传真)
电子邮箱:f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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