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9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6-04-23 10: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20264月2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和1台DSA机项目

莆田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医院拟对位于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 999 号的新院区住院部负一层直线加速器机房 1 进行改建, 改建后的机房拟安装使用 1 台 Elekta Harmony Pro 型医用直线加速器(属 II 类射线装置)。本次主要改建内容为对直线加速器机房 1 的局部混凝土墙体进行加厚,安装防护门和通风系统并完善工作状态指示灯、急停按钮等辐射安全设施。

同时,医院拟在新院区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二层建设 1 间 DSA 机房,并购置 1 台DSA(管电压≤150kV,管电流≤1250mA,属 II 类射线装置),用于开展外周血管介入和神经介入手术。

1.辐射工作场所分区:按照控制区和监督区对各辐射工作场所进行了划分,采取安全控制措施严控人员进出。

2.辐射屏蔽:严格按设计方案开展建设,确保屏蔽墙和防护门的辐射防护屏蔽能力满足辐射防护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加速器机房和DSA机房均设置放射性警告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工作状态指示灯,加速器机房还设置辐射安全联锁系统,包括钥匙开关、门机联锁、急停按钮、声光报警器、固定式辐射剂量监测仪、视频监控对讲等;DSA机房设置观察窗,防护门与工作状态指示灯设置有效关联,防护门为电动推拉门,安装防夹装置等,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

4..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5.现场配备辐射监测仪器和个人剂量报警仪等,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6.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2

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1台工业CT机项目

厦门

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尚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高新城洪塘路600号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电芯厂房三ME维修车间内CT检测区,使用1台TSOL-CT225X型离线CT机,为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3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6台DSA机项目

厦门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厦门市五缘湾片区,金山路西侧、五缘湾湿地公园南侧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国家心血管医学研究分中心康复综合楼三层新增6台DSA机,用于诊断和治疗,共6台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13、87300299(传真)

  电子邮箱:f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邮政编码: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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