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19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6-05-13 15: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2026年5月1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福建医院项目二期(福建省肿瘤医院滨海院区一期)核技术利用项目 福州 福建省肿瘤医院 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市长乐区滨海新城的万新路以南、怀海路以北、南洋路以东、纪盛路以西地块福建省肿瘤医院滨海院区重离子质子中心内,建设重离子质子机房及附属用房,使用1套重离子质子放射治疗系统,为Ⅰ类射线装置,设置5间治疗室,均使用1套图像引导系统,每套系统配备2个X射线管,同时在3号和4号治疗室各使用1台滑轨CT机,该12台设备均为Ⅲ类射线装置;于该中心一层使用2台直线加速器Ⅱ类射线装置和2台CT机Ⅲ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屏蔽墙和铅门、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按要求进行了分区设计。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加速器机房配备巡检系统和固定式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4.做好机房周围辐射防护的日常监测,设置辐射环境监测实时监测点位,定期做好机房周边河水、土壤的采样和检测工作。5.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采取了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厦门正新海燕轮胎有限公司1台X射线检测系统项目 厦门 厦门正新海燕轮胎有限公司 厦门华和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厦门市海沧区西园路15号105检测车间,使用1台Y.MTIS P TBR型X射线检测系统,为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分区设计。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
3 屏南县总医院(屏南县医院)1台DSA设备搬迁项目 宁德 屏南县总医院(屏南县医院) 福建宏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在屏南县古峰镇长汾社区梨园路120号屏南县总医院(屏南县医院)内,将1台DSA机于门诊综合楼二层导管室搬迁至医技综合楼一层DSA机房内使用,为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3.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
4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台工业CT装置项目 厦门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52号-1156号(双号)厂区内,计划将南栋厂房一层西侧的通道区域改为无损检测室,计划在无损检测室内设置1台工业CT装置(CT Metrotom 800 225KV G3),为Ⅱ类射线装置。 1.辐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分区设计。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定期开展监测,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

一、公示时间: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13、87300299(传真)

电子邮箱:f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邮政编码: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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