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2026年7月2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漳浦县医院新建核医学项目 | 漳州市漳浦县 | 漳浦县医院 | 长润安测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城关绥安镇中华路2号漳浦县医院在教学科研楼地下一层新建核医学科工作场所,新增1台PET/CT设备和1台SPECT/CT设备,均属于Ⅲ类射线装置,配套使用Tc-99m、F-18、Ga-68、I-131、Sr-89、Sm-153开展诊断和治疗;为PET/CT配置2枚Ge-68校准源,为Ⅴ类放射源。利用Sr-90/Y-90放射源进行敷贴治疗。本项目核医学科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69E+09Bq,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屏蔽墙和铅门、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按要求进行分区设计。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表面污染仪,加速器机房配备固定式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4.放射性废物:设有放射性废物桶用于收集放射性固体废物,并设置废物间用于集中贮存放射性废物;设有专用衰变池用于放射性废液的贮存;做好放射性废气的达标排放。5.辐射工作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
| 2 | 福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放射性药品暂存库项目 | 福州 | 福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66号B09栋101号厂房五层北侧空置仓库内,建设放射性药品暂存库,用于放射性药品的临时暂存,贮存、销售Lu-177等17种放射性药品,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9.25E+08Bq,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屏蔽墙、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按要求进行分区设计。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
一、公示时间: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13、87300299(传真)
电子邮箱:f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邮政编码: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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