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8日拟批准的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名单公示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3-06-08 16: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批准的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6月8日—6月13日。如对以上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厅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91-87300299(兼传真)

电子邮箱:fsc@fjepb.gov.cn

通讯地址:福州市环保路8号省环保厅核与辐射监管处,邮编:350003

序号

单位名称

许可证号

许可证有效期

许可种类和范围

拟批准的事项

1

联盛纸业(龙海)有限公司

闽环辐证[E0077]

2013.6.6-2018.6.5

使用Ⅴ类放射源

该单位拟从河南省同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转入1枚C-137放射源,活度9.25E+8Bq。

2

中广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闽环辐证[00196]

2013.3.26-2018.3.25

使用Ⅱ类放射源;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该单位拟从丹东市阳光仪器有限公司转入1枚Ir-192放射源,活度为5.55+12Bq。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