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类)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3-10-19 11: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1010-20231018我厅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核与辐射类)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发文时间

审批决定全文(链接)

1

辐评202345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宁德市闽东医院碘-131治疗甲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闽环辐评[2023]45

2023-10-16

辐评202345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宁德市闽东医院碘-131治疗甲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pdf 

2

辐评202346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福建云霄抽水蓄能电站500kV开关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闽环辐评[2023]46

2023-10-17

辐评202346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福建云霄抽水蓄能电站500kV开关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核与辐射类)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1387300299(兼传真) 

电子邮箱:fsc@fjepb.gov.cn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