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情况公告(2023.4.16-2023.4.30)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3-05-05 09:21

根据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证书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许可种类和范围

审批日期

备注

1

闽环辐证[00169]

厦门新凯复材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大道399号

使用类、类射线装置。

 

2023/4/18

重新申领

2

闽环辐证[00206]

泉州市光前医院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梅山镇光前南路

使用类放射源;使用类、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2023/4/27

重新申领

3

闽环辐证[00145]

中国船级社实业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43号财经广场6层A5室

使用类射线装置。

 

2023/4/27

重新申领

4

闽环辐证[00133]

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北路105号,新罗区曹溪街道石粉村莲庄南路1号

使用类、类放射源;使用类、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2023/4/27

重新申领

5

闽环辐证[00220]

厦门市中医院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1739号

使用类、类射线装置。

 

2023/4/27

重新申领

6

闽环辐证[00196]

中广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福建省福鼎市太姥山镇玉湖大道217号

使用类放射源;使用类射线装置。

2023/4/28

变更

7

闽环辐证[00266]

厦门市海沧医院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

使用类、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2023/4/18

延续

8

闽环辐证[00179]

福建飞毅锅炉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滨海工业集中区二期海江路3号

使用类射线装置。

2023/4/18

延续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核与辐射类)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2287300299(传真)

电子邮箱:f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邮政编码: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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