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现将作出的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证书编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许可种类和范围 |
审批日期 |
备注 |
1 |
闽环辐证〔00530〕 |
连江县可门港医院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坑园村泰安路33号 |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
2025/2/26 |
新申领 |
2 |
闽环辐证〔00377〕 |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沙洲新村13幢 |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
2025/2/26 |
重新申领 |
3 |
闽环辐证〔00474〕 |
福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66号B09栋101号厂房 |
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2025/2/26 |
重新申领 |
4 |
闽环辐证〔00423〕 |
华润(三明)医药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90号9层 |
销售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
2025/2/8 |
变更 |
5 |
闽环辐证〔00139〕 |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莆田市第二医院)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号 |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2025/2/12 |
变更 |
6 |
闽环辐证〔00318〕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 |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
2025/2/12 |
变更 |
7 |
闽环辐证〔00212〕 |
邵武市立医院 |
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李纲东路10号 |
使用Ⅴ类放射源;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2025/2/21 |
延续 |
8 |
闽环辐证〔00131〕 |
莆田市第一医院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449号 |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2025/2/26 |
延续 |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核与辐射类)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22、87300299(传真)。
电子邮箱:f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邮政编码: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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