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2023.2.16)
来源:固体处 时间:2023-02-16 17:00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216-223日。对该单位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联系电话:0591-88367075(兼传真),电子邮箱:gtc@sthjt.fujian.gov.cn

一、单位名称:福建海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莆田市涵江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涵庭路 689

三、设施地址:莆田市涵江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涵庭路 689

四、经营废物类别: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54-17336-055-17336-058-17,336-062-17),HW22含铜废物(398-004-22398-005-22398-051-22),HW34废酸(900-307-34),HW49其他废物(900-045-49,仅限不含电子元器件的废线路板)。

五、经营废物的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利用20000/年(其中HW17表面处理废物13500/年,HW22含铜废物4000/年,HW34废酸2000/年,HW49其他废物500/年)。

六、许可证有效期5年。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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