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2月12日。对该单位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联系电话:0591-88367175,电子邮箱:gtc@sthjt.fujian.gov.cn。
一、单位名称:宁德市昌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福安市湾坞工贸集中区。
三、设施地址:福安市湾坞工贸集中区。
四、经营废物类别:HW11 精(蒸)馏残渣(451-003-11)。
五、经营废物的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利用8.5万吨/年。
六、核准许可证有效期:5年。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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