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审查并公示,即日起注销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关信息详见附件),现予公告。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2月24日
附件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许可证编号 |
危险废物类别 |
经营规模(吨/年) |
1 |
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 |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美溪道676号 |
G3502120027 |
HW29含汞废物(900-023-29),仅限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含汞电光源。 |
收集、贮存、处置1800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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