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日。对该单位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联系电话:0591-88367175,电子邮箱:gtc@sthjt.fujian.gov.cn。
一、单位名称:福建亿民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白漫溪路111号艾密克园区C号楼一层。
三、设施地址: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白漫溪路111号艾密克园区C号楼一层。
四、经营废物类别:HW02医药废物(271-004-02、276-002-02、276-005-02);HW03废药物、药品(900-002-03);HW04农药废物(900-003-04);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1-06、900-402-06、900-404-06、900-407-06);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00-08、900-201-08、900-209-08、900-210-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49-08、900-204-08);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者乳化液(900-006-09);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11-12、264-012-12、900-255-12、900-299-12、900-251-12、900-252-12、900-253-12、900-256-12);HW16感光材料废物(231-002-16);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64-17);HW31含铅废物(900-052-31)(仅限废铅蓄电池);HW35废碱(900-356-35、900-399-35);HW49其他废物(772-006-49感染性除外、900-041-49感染性除外、900-039-49、900-047-49、900-042-49感染性除外)。
五、经营废物的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7500吨/年(其中废铅蓄电池7300吨/年,其他危险废物200吨/年)。
六、服务范围:仓山区、闽侯县、闽清县、永泰县、高新区,其中废铅蓄电池为福州市。
七、废铅酸电池经营联合体单位:成都川西蓄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八、核准许可证有效期:发证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