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6〕138号,下简称《2026年预算通知》),现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119号,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分配方案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公示的分配资金总额为2761万元。详见《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5〕138号)之附件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明细表(二)”。厦门市属计划单列,有关资金不在本次分配公示范围。
二、分配原则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119号),中央财政对“以奖代补”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各因素和权重分别为:⑴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量,占70%;⑵地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投入,占15%;⑶居民实际拥有家电数量,占10%;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许可核定回收处理产能实际运行负荷率,占5%。本次省级分配时,只选取上述4个分配因素中与企业有关的2个因素参与计算分配,即第⑴项“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量”和第⑷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许可核定回收处理产能实际运行负荷率”,并将此2项因素所占权重和(75%)等比例放大到100%,即第⑴、⑷项权重将分别为93%、7%。其中,对电冰箱、空调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电视机、洗衣机的实际拆解量按照3:3:2:1:1的比例折算。
三、资金分配情况
经测算,福建省宏源环境资源有限公司、福建全通资源再生工业园有限公司和三明市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获得的“以奖代补”资金分别为686万元、829万元、1246万元,详见附件。
以上方案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2日。
联系电话:0591-88367152;0591-88367068
附件:2026年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中“以奖代补”部分分配表
附件
2026年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中“以奖代补”部分分配表
|
企业 简称 |
2025年1-9月核定拆解数量(台套) |
折算拆解数 (台套) |
2025年1-9月运行负荷率 |
因素权重 |
对应拆解 因素的资金 (万元) |
对应负荷率因素的资金 (万元) |
分配资金小计 (万元) |
||||||
|
冰箱 |
空调 |
计算机 |
电视机 |
洗衣机 |
企业 总数 |
拆解量 |
负荷率 |
||||||
|
宏源 |
126726 |
72107 |
39426 |
196506 |
172507 |
607272 |
1044364 |
0.8097 |
93% |
7% |
629.6 |
56.4 |
686 |
|
全通 |
186721 |
152933 |
0 |
76697 |
167560 |
583911 |
1263219 |
0.9732 |
761.6 |
67.8 |
829 |
||
|
万源 |
225826 |
281077 |
37712 |
148834 |
206418 |
899867 |
1951385 |
0.9930 |
1176.5 |
69.1 |
1246 |
||
|
合计 |
/ |
/ |
/ |
/ |
/ |
/ |
4258968 |
2.7758 |
/ |
/ |
2567.7 |
193.3 |
2761 |
备注:(1)电冰箱、空调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电视机、洗衣机的折算系数为3、3、2、1、1,企业的折算拆解数为各类别核定拆解数加权后的总和。
(2)企业拆解因素的资金=需分配资金额(2761万元)*拆解因素权重(93%)*企业折算拆解数/各企业折算拆解数总和。
(3)企业运行负荷率因素的资金=需分配资金额(2761万元)*符合率因素权重(7%)*企业运行负荷率/各企业运行负荷率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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