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下达2026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6〕48号,下简称《第二批预算通知》)。现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119号,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将分配方案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分配资金总额。此次公示的分配资金总额为3933万元。厦门市属计划单列市,有关资金不在本次分配公示范围。
2.资金申请企业资格情况。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申请企业标准和条件的通知》(环固体函〔2025〕8号)要求,申请2026年专项资金的企业,2025年规范拆解量不少于80万台(套)。经生态环境部复核认定,福建省宏源环境资源有限公司(位于福州)、福建全通资源再生工业园有限公司(位于漳州)、三明市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满足2026年专项资金申请要求。
二、分配原则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119号),中央财政对“以奖代补”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各因素和权重分别为:⑴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量,占70%;⑵地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投入,占15%;⑶居民实际拥有家电数量,占10%;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许可核定回收处理产能实际运行负荷率,占5%。本次省级分配时,只选取上述4个分配因素中与企业有关的参与计算分配,即第⑴项“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量”和第⑷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许可核定回收处理产能实际运行负荷率”,并将此2项因素所占权重和(75%)等比例放大到100%,即第⑴、⑷项权重将分别为93%、7%。其中,以电冰箱、空调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电视机、洗衣机的实际拆解量按照3:3:2:1:1的比例折算。
三、资金分配情况
经测算,福建省宏源环境资源有限公司、福建全通资源再生工业园有限公司和三明市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获得的“以奖代补”资金分别为1657万元、2043万元和2994万元(合计6694万元)。扣除2025年12月已提前下达的686万元、829万元、1246万元(合计2761万元),本次下达三家企业依次为971万元、1214万元和1748万元,合计3933万元。
以上方案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7日。
联系电话:0591-88367152;0591-88367068
附件:2026年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以奖代补”部分分配表
附件
2026年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建议方案
单位:万元
| 设区市 | 企业 | 2026年度“以奖代补”上一年度工作的资金 | 提前下达“以奖代补”上一年度工作的资金 | 第二批下达“以奖代补”上一年度工作的资金 |
| 福州 | 福建省宏源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1657 | 686 | 971 |
| 漳州 | 福建全通资源再生工业园有限公司 | 2043 | 829 | 1214 |
| 三明 | 三明市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994 | 1246 | 1748 |
| 福建省(除厦门外) | 6694 | 2761 | 39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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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102020012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