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精准环境执法提高生态治理效能
来源: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 时间:2023-03-19 15:34

  第一是坚持铁腕执法。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问题,坚决予以打击,努力做到“民有呼、我有应、事有办、忧有解”。比如,对群众投诉的日常问题,坚持紧盯不放,畅通投诉渠道,快速现场核查,及时回应关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对隐藏较深的违法问题,坚持严查不怠,连续八年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共查办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8万多起、处罚金额16.4亿,移送行政拘留1911件、涉嫌犯罪952件。对涉及面广的疑难问题,坚持攻坚不懈,持续深化“治重化积”,连续五年联合省直六部门开展集中攻坚,全力推进积案化解。

  第二是推行柔性执法。在严管的同时,注重融服务于监管中,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比如,在常态监管中,依托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提供环保课堂、预警提示、整改互动、专家问诊等“云上服务”,精准助力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目前平台在册企业10万余家,日均访问量10000次以上,累计访问量1587万次。在现场检查时,将守法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通过远程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同时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实行“差异化”执法,对无主观恶意的企业审慎采取措施。在问题整改后,通过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机制,及时指导帮助企业修复信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上述相关做法得到国家有关部委全国推广。

  第三是注重高效执法。着力完善执法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推进规范精准科学执法。比如,通过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应用移动执法系统,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推进了执法规范化。通过建成全省生态云平台,对3084家重点企业实行远程监控和实时预警,综合运用走航车排查监测、无人机空中巡查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大数据关联分析,推进了监管智能化。通过构建市、县、乡、村四级1.7万个网格单元、配备1.7万多名网格员,打通了环境执法监管“最后一公里”,推进了巡查网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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