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翔安大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上半年,共检查企业760余家次,立案查处47件。为确保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翔安大队开展全领域、全覆盖、全方位的执法案件后督察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处罚案件整改率100%,整改及时率100%。
一、统筹兼顾,周全部署,切实组织好后督察行前工作
面对冗繁的基层执法任务,翔安大队忙而有序,在完成既定的“双随机”执法检查和市、区两级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任务,准确把握核心重点,统筹兼顾部署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案件后督察专项任务。一是建立制度,通过完善生态环境执法案件后督察制度,明确督察标准、程序,建立督察案件工作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督察人员,确保后督察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厘清思路,陈列式将所有执法案件铺陈开来,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明确后督察的检查重点,如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罚款的缴纳情况等,确保案件后督察工作有的放矢。三是强化培训,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案件办理专题培训,规范案件办理全过程,精准提升突破,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每个案件圆满闭环。
二、“三到”企业,全面核查,切实把握好后督察任务重点
执法案件后督察工作,翔安大队执法人员落实“人到、眼到、心到”。一是“人到”,对每一家立案查处的企业都坚持到场核实,对存在问题的现场点位逐一确认,详细了解所有问题点的最终整改措施,研判措施是否合理有效。二是“眼到”,通过查阅相关制度文件和台账等内页资料的建立完善情况,在硬件措施整改到位的情况下辅以软件方面的强化提升,切实提升企业的污染防治水平。三是“心到”,与企业或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利用后督察工作契机,深入了解企业后续落实和强化日常生态环境监管的规划,同时充分关心企业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针对性提供现有助企政策信息。
三、严管优服,助企发展,切实提升后督察工作质效
翔安大队始终秉承“严管优服”的宗旨,在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的同时,优化营商环境,主动适用“首违不罚”和“轻微不予处罚”等制度,有效减轻企业的负担。一是帮扶指导,在开展后督察工作过程中,对整改还不够到位或可进一步提升完善的,均第一时间向企业进行反馈,耐心指导,切实帮助企业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二是普法宣传,结合后督察工作开展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强化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履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形成美好生态“政企共建”的良好局面。三是科技支撑,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如无人机、在线监测等,减少现场检查次数,把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降到最低,同时提高后督察的效率和准确性,为后督察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今年以来,共对40家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
下一步,翔安大队将持续作为,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为深化拓展“厦门实践”,打造美丽厦门样板城市贡献生态环境执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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