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组织部复函同意和厅党组会议研究,拟对获得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记功、嘉奖。现将拟奖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5年2月21日开始,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厅机关纪委、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0591-88367231
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0591-88367351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
来信投递: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拟记功嘉奖集体和个人名单
2025年2月20日
附件
拟记功嘉奖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拟给予以下单位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宁德市寿宁生态环境局
二、拟给予以下个人记嘉奖一次
贾芹芹 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陈经纬 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蔡 伟 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黄 涛 漳州市东山区生态环境局
伍晋明 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洪文英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何 勇 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
张少辉 龙岩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林 芳 宁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张太利 宁德市寿宁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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