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坚持不打折扣不走过场,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消除生态环境领域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二是明确排查对象。以高风险企业、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涉危险废物企业、核技术利用单位等五大类为重点排查对象,强化省级督导、市县检查、企业自查,做到真查真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确保排查整改落到实处。
三是明确任务节点。分动员部署、清单梳理、全面排查和重点攻坚四个阶段,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周密部署、协作紧密、精准排查、整改到位,确保行动取得最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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